水滸傳中,智多星吳用去石碣村說服阮氏兄弟入伙劫取生辰綱。東溪村與石碣村相距100里。他是三更出發(fā),晌午到達。也就是晚上12點左右到上午10點左右,大概走了10個小時。我們再看軍人的行軍速度?!俺P熊姟睘闀r速5公里,日行程40公里;“急行軍”為時速10公里左右。吳用的腳力是超過軍人“常行軍”速度的。不得不佩服古人的腳力實在厲害,像這樣日行幾十上百里的事情應該是常有的事。
我們再做一個假設。張三晚上決定明天早上坐火車去百里外的城市。他選擇了上午9點的火車(火車并不是每個時間段都有班次),只用了半個小時就到了目標城市,然后用半小時坐公交車到達最終目的地。也就是上午十點結束行程。發(fā)現(xiàn)沒有,我們現(xiàn)代人的出行效率居然并不比古人超出太多。因為我們很多時間都浪費在“等”的過程,如果沒有買到當天的票,可能還要等到第二天。古人隨時就可以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五更起床也是家常便飯。
我這樣作對比當然不恰當,沒必要追究其中的邏輯問題。我只是對古人早起五更,日行十里的生活習慣表達敬仰之情。再反觀自己,幾百步的路程也要坐車過去,突然覺得好羞愧。
此處舉例不用高鐵,因為高鐵確實是“bug”的存在。另外古代的“一里”與現(xiàn)代也不相等,但大致是差不多的。最后,雖然是小說,但是施耐庵走了幾十年的路,他不可能不知道走100里路要花多長時間,所以數(shù)據(jù)是基本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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