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初弟,拜言
壯仕兄:
昔,太史公勸任少卿慨然服罪受戮。
今,弟篡太史公文采以慰兄當齊家。
人固有一婚,或遵禮而守常;或思后而奉孝,蓋勢所趨也。
且勇者不必畏婚,怯夫慕孝,何處不勉焉?
所以結發(fā)延后,幽于田園之中而不辭者,但求齊家也。
莫恨雄心有所不盡,鄙陋沒世,而功業(yè)不表于后。
君不見,總角發(fā)小,妻兒遍地,子仿其父幼時矣。
弟知兄身懷大志,然,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父母之望,兄益早解,免遭鄉(xiāng)黨小兒恥笑。
兄亦莫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
要之,婚后是非乃定,兄當細思之。
書不能悉意,故略陳固陋。弟再拜。
201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