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聽書筆記:戰(zhàn)國時代最重要的五個道理

戰(zhàn)國史,既不是“戰(zhàn)國七雄”的爭霸史,也不是周王朝的衰亡史,而是秦國的征服史。那么“人”,只有一個,不是周威烈王,而是商鞅。商鞅是整個戰(zhàn)國史的樞紐,也是兩千年帝制中國的樞紐,在他之前的歷史都是為了迎接他的到來而做的鋪墊,在他之后的歷史都是他的生命意志在慣性之下的自動存續(xù)。

既然“人”是且僅是商鞅,那么“事”自然就是商鞅變法了。

至于“物”,可以選取一個很有代表性的物件——高奴銅權(quán)(S1-180)。這是1964年在陜西西安阿房宮遺址出土的一件文物,是一個秤砣,經(jīng)歷過秦始皇和秦二世兩代,上面有清晰的銘文,記錄了時間、地點、人物。其中比較重要的是人物,一共3位:從職位上說,一個是工師,一個是丞,一個是工隸臣。從署名來看,鑄造這樣一個銅權(quán),在程序上已經(jīng)形成了三級責任制,產(chǎn)品一旦出現(xiàn)問題,就可以按照署名逐級追責。就是這么一個秤砣,完美體現(xiàn)了在秦朝傳承下來的商鞅變法的精髓:量化,標準化,可溯源,可追責。

那么“理”,我總結(jié)出以下5個:

(1)責任到人,獎懲到人。

(2)地理決定論。

(3)減法對加法的勝出。

(4)郡縣制對封建制的勝出。

(5)制度是有生命的。

所謂“責任到人,獎懲到人”,意味著激勵機制以個體為單位,最大限度地調(diào)動出個人的生產(chǎn)和殺人的積極性,而在此之前,激勵機制是以家族為單位的。以家族為單位,這是周禮的基石,也是奉周禮為圭臬的儒家倫理的基石。如果我們把“以家族為單位”和“以個體為單位”理解為兩種算法,那么顯而易見,當它們硬碰硬交鋒的時候,后者取得了完勝。

所謂“地理決定論”,意味著在科技水平落后的古代,政權(quán)的興亡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地理因素。秦國正是因為占盡了地理優(yōu)勢,商鞅變法使它如虎添翼,而假如商鞅變法發(fā)生在三晉當中的任何一個國家,那么大概率上并不能使他們獲得秦始皇的成就。

戰(zhàn)國初期,魏國先有李克,后有吳起,占盡了發(fā)展的先機,但地理位置嚴重制約了它的發(fā)展——東西南北全是強鄰,尤其被西邊的秦國和東邊的齊國夾著,左支右絀。在魏國的鼎盛時期,如果單打獨斗,誰都不是它的對手,但除非國力能夠提高一個數(shù)量級,否則高光時刻很快就會終結(jié)。

拿圍棋來打比方,棋盤有所謂“金角銀邊草包肚”,魏國拿了“草包肚”的位置,先天不足,沒辦法。齊國貌似拿到了和秦國一樣的“金角”,也確實有一度國力強盛,和秦國成為東西遙相呼應(yīng)的雙雄,但齊國這個角,屬于下風下水,要想西進,走陸路是上坡,走水路是逆流,而如果采取退守姿態(tài),又不像秦國那樣有函谷關(guān)和武關(guān)這種交通鎖鑰。所以,齊國這個“金角”,含金量比秦國差得太遠。

楚國貌似占齊了金角銀邊,但在秦國在占有巴蜀之后,楚國的地理優(yōu)勢僅對秦國之外的其他諸侯有效,在秦國面前完全落了下風。這就意味著,秦國就算沒有發(fā)生過商鞅變法,但只要不犯大錯,即便不能吞并山東六國,總還不難在關(guān)中平原安身立命。商鞅變法的成功,使秦國在地理優(yōu)勢上疊加了制度優(yōu)勢,吞并六國因此只是一個時間問題。

所謂“減法對加法的勝出”,在戰(zhàn)國版圖上,齊國一度和秦國東西對峙,勢均力敵,雙方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文化政策。齊國做加法,反正財大氣粗,大手筆興建稷下學宮,廣招天下智者,學術(shù)氣氛高度活躍,開創(chuàng)了百家爭鳴的史詩局面,而秦國秉承商鞅精神,刪繁就簡,雖然原本就沒有什么文化底子,但還要繼續(xù)剔除文化雜音,把全體國民變成只會種田和打仗的機器,或者說是動物。齊國百家爭鳴,人多意見雜。秦國只有“耕戰(zhàn)”二字,人多力量大。勝負之勢,就這樣不言而喻了。

所謂“郡縣制對封建制的勝出”,也就是直接管理對間接管理的勝出,中央集權(quán)對地方自治的勝出,平等對特權(quán)的勝出,雇傭制對世襲制的勝出,法律對人情的勝出。秦國在最大限度上做到了中央集權(quán),國君可以透過科層制的官僚體系高效調(diào)動基層社會的每一個人,可以用法律手段平等處置王公大臣和平民百姓,社會動員能力因此對封建制形成了碾壓性的優(yōu)勢,于是“百代都行秦政法”,秦朝以后兩千年的帝制中國都是在秦制之上增增減減而已。

所謂“制度是有生命的”,意味著一項制度——尤其是那種充分釋放人的原始野性的制度——一經(jīng)確立,就有了強大的慣性,會推著全社會在自己設(shè)定的軌道上不斷向前,甚至會產(chǎn)生加速度,一發(fā)而不可收拾。在秦孝公決定變法圖強的時候,目標無非是和魏國爭勝,重現(xiàn)祖先秦穆公時代的輝煌霸業(yè),并不曾像賈誼說的那樣“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nèi),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過秦論》),而在商鞅變法成功之后,秦國以戰(zhàn)爭為推動國家運轉(zhuǎn)的發(fā)動機,充分釋放人類野性的洪荒之力,國內(nèi)百姓人人奮勇,個個爭先,不死不休,使秦孝公之后一連6代統(tǒng)治者保持了驚人的政策連貫性,使秦始皇得以“奮六世之余烈,振長策而御宇內(nèi),吞二周而亡諸侯”(《過秦論》),而在古人看來的這個似乎不可復(fù)制的奇跡,在我看來,不過是商鞅變法的制度慣性裹挾著秦國一路向前,即便出現(xiàn)了哪個和平主義的國君,也終歸踩不住剎車,而這股強大的慣性在裹挾著秦國一統(tǒng)天下之后,又裹挾著這個大一統(tǒng)的秦朝迅速走向滅亡。在這一點上,司馬光那種對“慎始”的嚴肅態(tài)度無疑是明智的,只要差之毫厘,真的將會失之千里,歷史進程中一個偶然的選擇,往往可以決定今后幾百年的國運。如果我們當真要在《資治通鑒》當中尋求什么資治意義的話,那么戰(zhàn)國歷史上無數(shù)的碎片化的“事”,呈現(xiàn)給我們的最亮眼的“理”就是“制度是有生命的”這個道理。

最后要說的是,我所總結(jié)的這一套“人、事、物、理”未必就對,未必會得到你的認同,即便是我自己,也很可能在若干年后把它推倒重來。這就見出這套“人、事、物、理”的模板的厲害之處。這是一套近乎于價值無涉的認知方法論,而不是捆綁著價值觀的認知體系。而且這個方法論的好處,真的是深者不覺其淺,淺者不覺其深。什么程度的學習者,都能借助它這個工具獲得自己的學習成果。

掌握這樣一套貌似簡單的認知方法論其實是一件相當難能可貴的事情,需要刻意的自我訓練,能夠做到的人并不太多。

你也可以試著用這一套“人、事、物、理”的模板給這門課,乃至你在“得到”所學的所有課程做一個簡單的總結(jié)。然后,容我獻上“最后的致意”,是時候走下舞臺,去籌備“歸來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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