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到一個視頻,一位老人被快速奔跑的大狗狗繩絆到,摔倒身亡。而帶狗出來玩的是個12歲的女孩,女孩跟在狗后面,路人提醒她狗絆倒人了,她卻徑直走過,沒有看老人一眼。
據(jù)說這個女孩子還是偷偷帶別人的狗出來玩的,偷狗玩、不牽狗繩、明知狗絆倒人還若無其事地離開,何其冷靜、何其可惡!
官方給出的通報將這起事件定為意外事件,意味著不會被立案,家屬也很難追責,而這位88歲的老人,熬過了新冠肺炎,本該頤養(yǎng)天年,卻這樣失去了生命,讓人如何不惋惜、不憤怒?!
就因為作案人沒有14歲,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到底是乖孩子還是這些小魔鬼?想起去年的一個新聞,大連13歲男生強奸10歲女童未遂將其殘忍殺害,而只是因為未成年就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有些所謂的“孩子”,仗著不到14歲,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作惡多端,為所欲為。
每次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聞,都要感嘆一句:別惹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滿14歲的!
什么時候法律才能修正,不要再讓年齡成為罪犯的免死金牌,法律應該保護的是遵紀守法的好孩子,而不是這些毫無人性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