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這3條,借錢還債不吃虧!
早生活中,我們總會遇到有人找你借錢的時候,為了一點錢,很多人鬧得不愉快。為了避免還錢時的尷尬,也為了減少更多的恩怨錢仇,在這為大家整理出幾個小技巧:
一、明確對方信息
借錢往往是在熟人之間進行的,所以,一般都能掌握借錢人信息。
但有些抹不開面子的人,會把錢借給半生不熟的朋友,比如“李老板”、小王等,當你不能掌握借款人的明確信息時,法律也無法保護你。你去起訴,法院只有駁回,因為這樣的人有很多,雖然你能指出具體是某人,但也于事無補。
二、寫好借條并保存
借條是借錢最有力的證據(jù),法官判案,一般是以借條為最基本的根據(jù),如果借條沒寫好,或者自己弄丟了,那你就是到了法院,法官想幫你也幫不了你。
規(guī)范如下:1、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寫清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3、寫清借款時間期限,包括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寫清還款的具體年月日;5、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小寫金額);6、寫清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簽字;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借條范本:
今A借給B人民幣伍萬元整,即¥50000.00元,自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限6個月,利率為每月0.8%,利息共計人民幣貳仟肆佰圓整,即¥2,400.00元,全部本息于2018年8月8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B(簽字、手印、簽章)
三、盡量獲得對方的賬戶信息
最好在起訴前就先拿到對方的賬戶及其他財產(chǎn)信息,申請保全,把對方的財產(chǎn)固定在那里。借錢的時候,都是好兄弟、好朋友,還錢的時候,卻是仇人相見。為了逃避還款的責任,借錢的人往往會偷偷轉移自己的財產(chǎn)。到時候,即便法院判決借錢的人還錢,一強制執(zhí)行,那就尷尬了。雖然等對方有錢了之后,你還可以再次申請強制執(zhí)行,可還得拖來拖去的。
雖然說了這么多小技巧,但欠錢的總是大爺,借錢必須承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