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婆婆年齡大了,從大兒子去世后,她小兒子不放心她一個人住,孫婆婆就一直和小兒子住在一起。孫婆婆想把老房子賣了,補貼給小兒子,買家都找好了,外孫卻不干了,要回來爭他媽媽的那份房產(chǎn)。
孫婆婆共育有兩子一女,女兒和大兒子已經(jīng)去世,大兒子走的晚,去世也有十年了。孫婆婆現(xiàn)在就靠小兒子養(yǎng)老,就想把賣房子的錢都給小兒子,沒想到外孫橫插一腳,好好的房子也賣不出去了。
其實孫婆婆的房子值不了什么錢,是老房子在農(nóng)村,頂多賣個三萬五萬吧!可蒼蠅再小也是肉,外孫想賣三萬他也能分一萬就一直攪和。
孫婆婆想不通,明明是她的房子,她的孫子也沒來爭,她的外孫怎么好意思來爭,而且當(dāng)時女兒病時,她也幫了女兒不少錢,女兒走的十多年外孫都不來看她,怎么有臉來爭她的房子。
孫婆婆的小兒子在他大哥去世后就開始負(fù)責(zé)孫婆婆的生活費,孫婆婆之前的積蓄都給了女兒和大兒子看病。
女兒和兒子相繼離世后她的孫子過年過節(jié)會來看她可外孫從沒來過。關(guān)于賣房子的事孫子也知道,也沒找她分錢應(yīng)該是默認(rèn)給小叔的。
孫婆婆找村里幫著解決過,可清官難斷家務(wù)事,村里也解決不了。
有人給孫婆婆出了主意,讓他去告外孫爭女兒的遺產(chǎn),或許房子的事就解決了??僧吘故亲约旱耐鈱O,孫婆婆不想和他鬧得太僵,事情就不了了之。可房子這事情不解決,孫婆婆又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小兒子,也怕百年之后外孫再來找小兒子的麻煩,可愁壞了孫婆婆。
從法律層面上孫婆婆的房子或許有外孫的份,從人情上說外孫的做法太傷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