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盧梭認為,增加快樂比減少痛苦更難。人痛苦的根源在于他的愿望超過他的能力,所以盧梭給出的方法是減少那些超過我們能力的欲望,使能力和意志之間得到充分的平衡,回歸人的自然狀態(tài)。
你認為這個辦法可行嗎?
用痛苦的多少來衡量何為幸福,這是悲哀的事。痛苦誰又有可能避免呢?
我們根本不可能看見知道絕對的幸?;蚪^對的痛苦是什么樣的,他在人生中與所有的幸福全都混雜在一起了;我們在其中領(lǐng)略不到純粹的感覺,也不能在同一種情況下感受兩種不同的時刻。正如我們的身體變化一樣,我們心靈的情感也在繼續(xù)不斷地變化。
人人都有幸福和痛苦,只不過是程度不同而已。誰遭受的痛苦最少,誰就是幸福的人;誰感受的快樂最少,誰就是最可憐的人。痛苦總是多于快樂,這是我們大家共有的體會差別。在這個世界上,對于人的幸福只能消極地看待,衡量的標準是:痛苦少的人就應(yīng)當算是幸福的人了。
一切痛苦的感覺都是同擺脫痛苦的愿望分不開的,一切快樂的觀念都是同享受快樂的愿望分不開的;因此,一切愿望都意味著缺乏快樂,而一旦感到缺乏快樂,就會感到痛苦,所以我們的痛苦正產(chǎn)生于愿望與能力的不相稱。一個有感覺的人在他的能力擴大了他的愿望的時候,就將成為一個絕對痛苦的人。 一切力量得到恰如其分的運用,才是自然狀態(tài)的幸福。
那么,人的聰明智慧或真正的幸福道路在哪里呢?
正確說來,它不在于減少我們的欲望,因為,如果我們的欲望少于我們的能力,則我們的能力就有一部分閑著不能運用,我們就不能完全享受我們的存在;它也不在于擴大我們的能力,因為如果我們的欲望也同樣按照更大的比例增加的話,那我們只會更加痛苦;因此,問題在于減少那些超過我們能力的欲望,在于使能力和意志兩者之間得到充分的平衡。所以,只有在一切力量都得到運用的時候,心靈才能保持寧靜,人的生活才能納入條理。
大自然總是向最好的方面去做的,所以它首先才這樣地安排人。最初,它只賦予他維持他生存所必需的欲望和滿足這種欲望的足夠的能力。它把其余的能力通通儲藏在人的心靈的深處,在需要的時候才加以發(fā)揮。只有在原始的狀態(tài)中,能力和欲望才能獲得平衡,人才不感到痛苦。
一旦潛在的能力開始起作用的時候,在一切能力中最為活躍的想象力就覺醒過來,領(lǐng)先發(fā)展。正是這種想象力給我們展現(xiàn)了可能達到的或好或壞的境界,是我們有滿足欲望的希望,從而使我們的欲望更為滋長。
不過,起初看起來伸手可及的目標,卻迅速向前逃遁,使我們無法追趕;當我們以為追上的時候,它又變了一個樣子,遠遠地出現(xiàn)在我們的前面。我們再也看不到我們已經(jīng)走過的地方,我們也不再去想它了;尚待跋涉的原野又在不斷地擴大。因此,我們弄得筋疲力盡也達不到盡頭;我們于接近享受的時候,幸福愈遠遠地離開我們。
相反,人愈是接近他的自然狀態(tài),他的能力和欲望的差別就愈小,因此,他達到幸福的路程就沒有那樣遙遠。只有在他似乎是一無所有的時候,他的痛苦才最為輕微,因為,痛苦的成因不在于缺乏什么東西,而在于對那些東西感到需要。
真實的世界是有限的,想象的世界則沒有止境;我們既不能擴大一個世界,就必須限制另一個世界;因為,正是由于它們之間的唯一的差別,才產(chǎn)生了使我們感到極為痛苦的種種痛苦。除了體力、健康和良知以外,人生的幸福都是隨著各人的看法不同而不同的;除了身體的痛苦和良心的責備以外,我們的一切痛苦都是想象的。
人們也許會說,這個原理是人所共知的;我同意這種說法;不過,這個原理的實際運用就不一樣了,而這里所談的,完全是運用問題。 柔弱是一種主觀感覺,與力量大小無關(guān)。
我們說人是柔弱的,這是什么意思呢?“柔弱”這個詞指的是一種關(guān)系,指我們用它來表達的生存的關(guān)系。凡是其體力超過需要的,即使是一只昆蟲,也是很強的;凡是其需要超過體力的,即使是一頭大象,是一只獅子,或者是一個戰(zhàn)勝者、一個英雄、一個神,也是很弱的。
不了解自己的天性而任意蠻干的天使,比按照自己的天性和平安詳?shù)厣畹目鞓返姆踩诉€弱。對自己現(xiàn)在力量感到滿足的人,就是強者;如果想超出人的力量行事,就會變得很柔弱。
因此,不要以為擴大了你的官能,就可以增大你的體力;如果你的驕傲心大過了你的體力的話,你反而會使你的體力因而減少的。我們要量一量我們的活動范圍,我們要像蜘蛛呆在網(wǎng)子的中央似的呆在那個范圍的中央,這樣,我們就始終能滿足我們自己的需要,就不會抱怨我們?nèi)崛?,因為我們根本沒有柔弱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