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最早提出“分工”這一理論概念是在《1844年經(jīng)濟學哲學手稿》中提出的,只是當時馬克思對分工理論的理解還不夠全面和系統(tǒng)。但馬克思在他后來的《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第一卷中詳細的闡述了他的分工理論。
《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是馬克思和恩格斯作于1845-1846年的第一次系統(tǒng)地闡述歷史唯物主義基本原理的著作,這標志著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成熟。我第一次系統(tǒng)地接觸馬克思主義是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課上。通過閱讀《資本論》以及老師課上的講解,也接觸過歷史唯物主義這個概念。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包括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生產方式在社會生活中起決定作用、生產關系必須適合生產力的發(fā)展等。在這一部分內容主要涉及的是生產關系必須適合生產力的發(fā)展。這部分內容主要講述的是民族內部的分工,進一步由分工發(fā)展的各個不同階段來討論所有制的各種不同形式: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國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級的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