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感
這個詞我一直不擅長,不,是不怎么喜歡,
或許因為我做不好,所以他成了討厭鬼。
我的存在為何要被不相關的感知?
哲學家貝克萊說,存在即被感知(To be is to be perceived)
即,社會化的人在進行交往過程中,他人對我們行為的回應才證明了我們所發(fā)出的信號是存在的,信號存在,所以我們也存在。
所以我自己就不能證明存在么?
我更信服心靈哲學笛卡爾的一句名言:I think, therefore I am.
思考的主體是我,因為思考存在,所以我必須存在,如果我懷疑我的存在,懷疑本身就是一種思考,所以我也必須存在。
無需回應和牽絆,我們都是各自的獨立。
并不是反社交,只是約么著知道自己要干嘛,然后把我們的思考,有質感的東四拋到社交環(huán)境里去。當思考碰撞到一起,要么水到渠成風花雪月,要么火花四濺唇槍舌劍。至少這樣是完整的,可以戰(zhàn)斗下去的。我希望被人用強大的邏輯,學識,胸懷,信念凌遲,那是非性的生活高潮,爽到爆。
此外,我堅信過渡“被感知的存在”,不裝逼了,就是嘚瑟的人,他們永不滿足,所以他們永不幸福。
這么想來,我可以安心的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