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量概念
- 變量代表著程序的狀態(tài),程序通過改變變量的狀態(tài)來改變程序的狀態(tài),這也是程序的邏輯實現(xiàn)。
變量作用
- 變量是組成程序邏輯的一部分,同時也是程序邏輯變動的根本原因。
變量命名
- 比較通用的命名方式是小駝峰命名法,即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后續(xù)單詞的首字母大寫。例如,beforeLength。
變量賦值
- 定義時賦值,賦值后可以重新賦值改變。
- 定義時不賦值。分為兩種情況:
- 若定義在類中,作為類的一個屬性,則擁有默認值。對象默認為null,數(shù)值類為0,布爾值為false。
- 若定義在方法中,即為局部變量時,沒有默認值,需要手動初始化,不初始化使用會報錯。
變量定義
- 變量使用變量類型+變量名 來聲明定義。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多維數(shù)組時有些特殊。
int[] numbers = new int[]
int numbers[] = new int[]
int[][] numbers = new int[][]
int numbers[][] = new int[][]
這四種寫法都是可以的,比較推薦第一種和第三種寫法,這樣可以和其他的聲明相對應(yīng)。
變量作用域
- 局部變量
局部變量是作用域最小的變量了,在方法作用域中,使用,當(dāng)這個方法結(jié)束后,局部變量就被釋放,不再使用。 - 成員變量
成員變量伴隨著對象的實例化產(chǎn)生,在伴隨著實例化的對象一生,當(dāng)這個對象不再使用的時候,成員變量自然而然就不再使用了。 - 靜態(tài)變量,全局變量
全局變量伴隨著這個程序的一生,可以在任何地方直接引用,一般聲明時都會有static 靜態(tài)修飾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