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娘的一天比一天睡得早。
昨天不到十點半就睡了,刷著網(wǎng)課聽著瓦格納的《Die Walkure》睡著了。我不喜歡瓦格納,因為我喜歡尼采,瓦格納的性格人品是真他媽的爛,曲子倒寫得好得很,所以人的藝術(shù)修為和人品真的真的完全沒什么比例可循。
女武神是真的好,弦樂段落編得太有緊張感和侵略性了,當年跟著老師看《尼伯龍根的指環(huán)》時徹底給跪了。
我個人偏愛洛可可時代后期和19世紀段的歌劇,詩劇的話,當然是《浮士德》啦。我還是看埃爾熱的漫畫才知道Faust的2333。以前睡前讀物除了威廉布萊克和季諾,就是歌德了。
正因為不可能,才值得我們?nèi)ハ嘈拧?/p>
可喜歡這句。
昨兒跟重型圈老鐵們聊天,他們交流自己看過的書,我就看著不說話。他們都很喜歡王小波和老舍,我也挺喜歡這倆,特別是現(xiàn)在文學史講到老舍,總是想起以前的事。老舍和沈從文是我最最最早接觸的中國作家,我看魯迅很晚,以前很不喜歡魯迅,記得特別清楚的是,小學時學《風箏》的時候我生生在課堂上嘔吐出來,不是說這篇文章有多難看,不難看,是極好的,但是至今我都不認為這篇文章適合給小學生看。就像我至今都在恨著,在我14歲之前學《羚羊木雕》那篇課文?,F(xiàn)在再看魯迅,覺得好多了,小時候是害怕他的,我第一次看《藥》的時候都他媽發(fā)抖。迅哥兒真他娘的精神如斧啊,打算給阿舒交一篇《我眼中的魯迅是20年代文壇先鋒黑金戰(zhàn)士》,她應(yīng)該會興奮不已吧。
想起老舍。我家里的書架是被我媽安排得明明白白的,第一層,也就是五六歲的我夠得著的位置擺的都是他媽健康讀物,依次往上大概都是尺度越來越大,流派越來越雜,思想越來越深刻的書。我媽跟我一樣,不對,應(yīng)該是我跟我媽一樣喜歡分流派。我聽歌分流派,她看書分流派到癡狂,同流派的全擺在一起。
我媽的書都特別老了,全是她學生時期省吃儉用買的書或者我爹送的,很多絕版的版本,比如我家紅樓的六種本子里就有倆是絕版了的,真他媽可惜了我又不喜歡紅樓。那些書真的非常老,紙都黑了,偶爾在夾頁里發(fā)現(xiàn)蜘蛛尸體,我媽用白紙把書皮全部包好了,所以書架上齊刷刷一片白。當然,我徹底辜負了我媽的良苦用心,我這個人就是不好,你越藏著什么我就越想知道,所以趁她不在的時候,我早就把頂上幾層的書翻了個遍。不過也沒什么用,《金瓶梅》是原版文言文的,我五六歲話都說不順還看個鬼。
現(xiàn)在想來最最倒霉的是,我在剛剛接觸文學時結(jié)識了老舍和沈從文。
至今都記得很清楚,是在六歲的夏天,我媽上一晚上的晚自習,我順著拿第三層的書,頭兒上一抽就是老舍的全集。那天下暴雨,就是中午天都是全黑的那種,還爆雷。那會兒我還沒有后來那樣喜歡暴雨。我就把《駱駝祥子》《斷魂槍》和《月牙兒》一口氣看完了。就我目前看來,六歲的孩子看《月牙兒》是比三歲孩子看Lovecraft倒霉一萬倍的事。
怎么說呢,事實上當時對這個世界也沒什么自己的觀念體系,生命中出現(xiàn)和離開的人都太少了,共鳴是不可能有很多的,甚至當時對暗娼或是死亡都沒有任何概念。我是不能夠理解為什么虎妞會死,沙子龍為什么朝天刺槍,或者為什么月亮總是缺了一大塊。但肯定的是老舍這位同志絕對是給了我暴擊,我飯都吃不下,把書放回書架之后,就害怕誰會拉著車從我身上碾過去,或是,在破碎的月光下,會有一個魚一樣的男人朝我揮舞濕鱗差挫的手。那天我媽還回得特別晚,一看到我媽我就哭,簡直就像著了魔。
所以說絕對不要作死。
當然我后來還是作死了,看了一大堆年齡斷層嚴重的文章,也不管看不看得懂,瞎看就完事了,沈從文也是扎了我的心,《邊城》太喪了,問題是他又寫得那么淡,過分冷靜甚至可以說冷漠了,無盡的獸物般忠誠的等待,太喪了太原始黑了。沈從文最最讓我討厭的就是他真太冷了,布考斯基也是,斯特林堡也是,我認為這個世界上最殘酷的就是零度筆觸,寫什么都不動聲色最為致命。海明威茨威格就是有肉感和溫性,所以看著可還行,他們的情感律動把你的痛苦分擔了。
對于那時的我而言,沈從文最為過分,他有部不算太出名但是絕對會讓我銘記一生的小說,叫《會明》。我第一次看的時候是直接哭爆了,本沒有什么情節(jié)或者跌宕的東西,里面寫的生活也和我的生活隔了十萬八千里。但就是哭爆了。
三十三連只剩下他一個人和一面旗幟,他把旗幟牢牢纏裹在身上,每天盼著快點戰(zhàn)斗,趕在六月前結(jié)束一切,因為不愿重演去年鄂西,人一倒下就會腐爛的日子,蛆蟲貫穿顱骨的日子,哪怕是敵人,腹部爆裂開來終究也沒什么意思。死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尤其是死得難看時,哪怕對面是敵人,你也不會有什么快感。
后來是一窩小雞拯救了他。就,那一段,寫小雞破殼時他快樂得像個瘋子那一句一出來我就徹底哭到爆炸了。那時我是發(fā)自內(nèi)心羨慕會明的,至今還羨慕著那一瞬間,那種人類最原始的快樂感,我不知道活到今天我有沒有體會過。我到現(xiàn)在都能完整地把最后一段背誦下來:
但他喂雞,很細心的料理它們。多余的草煙至少能對付四十天。一切說來他是很幸福的。六月來了,天氣好熱!這一連人幸好沒有一個腐爛。會明望到這些兄弟呆呆地微笑時,那微笑的意義,沒有一個人明白。再過些日子,秋老虎一過,那些小雞就會扇著無毛翅膀,學著叫“勾勾嘍”了。一切說來他是很幸福的,滿意的。
高三有一次偶爾寫到這個小說的節(jié)選題目,老師對我的分析都他媽表示驚了,不僅僅是因為我看過全文,因為從我看了這篇文章開始一直到現(xiàn)在包括此刻,我都在“一切對他來說是很幸福的”這句話里活著。題目里面有一問是,分析會明“幸福”的含義。我他媽邊哭邊寫,我他媽絕對是考場神經(jīng)病,常常邊哭邊寫,這不能怪我,我操。
反正,這倆混賬東西的混賬文章徹底塑造了我的一切也毀了我的一切。真不知道該感激還是該憎恨,不過,不后悔是真的了。要是當年也好好研究下《金瓶梅》就好了,我可能不至于是現(xiàn)在這樣的Frigidity.
我昨天跟我媽說我越來越害怕看書了。我媽說她懂我意思。我說我也害怕聽Classical。它們只能帶給我無盡的痛苦,一段行板就能讓我窒息,增四減五和弦讓我窒息,存在主義讓我窒息,帶來的已經(jīng)不再是什么享受了,藝術(shù)終究使人痛苦,創(chuàng)作者和受害者都是,痛苦不能再分擔了,只能疊加再疊加。我肯定有病。我現(xiàn)在只有聽《不愛我就拉倒》才感到快樂,想他媽一路狂飆。
如果以后想不要讓你的孩子成為神經(jīng)病并且痛苦一輩子。
就讓你的孩子在六歲時學會多交朋友多吃飯不要學任何樂器,不要看任何超越年齡承受范圍的書,不要聽古典音樂,不要聽Jazz,多聽丟手絹好日子,多聽林俊杰光良。身邊的人打什么游戲就打什么游戲,身邊的人追什么就去追什么,身邊的人都學習就去學習,把成績搞好,考上好大學,學會各種社會技能,學會區(qū)分人的等級,熟練掌握投機取巧自欺欺人,多說騷話,偶爾去他媽一次麗江,這樣才會活得快樂。
這樣才會活得快樂。
順便一說,我最近在聽飛輪海,我覺得太好聽了,真的好聽。流行歌曲和蒸汽波才是世界上快樂的真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y Flo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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