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歷史上,武則天開創(chuàng)的武周王朝存在感比較低,一則女主當(dāng)國,二則唐朝強勢,尷尬在所難免。
然而,武則天作為武周王朝的開國皇帝,她顯然是非常認(rèn)真的,武周瑯邪縣男、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王方慶,也沒有辜負(fù)她的認(rèn)真。
支持建安王正常獻俘
武周神功元年(697年)七月,慈氏越古金輪圣神皇帝武則天的侄子建安王、清邊道大總管武攸宜打敗契丹兵后凱旋,準(zhǔn)備到宗廟外舉行獻俘儀式。
內(nèi)史王及善認(rèn)為,建安王武攸宜如果要率部入城,按照慣例是要奏軍樂的,但這個月正好是武則天的父親、武周太祖無上孝明高皇帝武士彟(yuē)的忌月,于是他上疏請求建安王武攸宜可以入城獻俘,但不能演奏軍樂。

對此,瑯邪縣男、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王方慶不以為然,并向武則天上奏曰:
“臣按禮經(jīng),但有忌日,而無忌月。晉穆帝納后,用九月九日,是康帝忌月,于時持疑不定。下太常,禮官荀訥議稱:‘禮只有忌日,無忌月。若有忌月,即有忌時、忌歲,益無理據(jù)?!?dāng)時從訥所議。軍樂是軍容,與常不等,臣謂振作于事無嫌。”
王方慶認(rèn)為按禮法只有忌日,沒有忌月,并引用了晉穆帝司馬聃娶皇后沒有避諱晉康帝司馬岳忌月的例子,軍樂是軍容的一個重要象征,演奏是很正常的。
武則天認(rèn)為王方慶說得很有道理,下詔要求獻俘儀式照常進行。
力勸武則天不必涉險
武周慈氏越古金輪圣神皇帝武則天登基的時候,已經(jīng)是一位67歲的老人,但她作為我國歷史上唯一的正統(tǒng)的女皇帝,做事一向很有魄力。
有一次,武則天要去萬安山玉泉寺,但必經(jīng)的山道很狹窄陡峭,無法正常乘轎上去,武則天就吩咐侍衛(wèi)隨從,準(zhǔn)備坐高僅及腰的手挽便輿上山。

瑯邪縣男、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王方慶覺得這樣做太危險了,就立即上奏制止道:
“昔漢元帝嘗祭廟,出便門,御樓船,光祿勛張猛奏曰:‘乘船危,就橋安。’元帝乃從橋,即前代舊事。今山徑危險,石路曲狹,上瞻駭目,下視寒心,比于樓船,安危不等。陛下蒸人父母,奈何踐此畏涂?伏望停輿駐蹕。”
王方慶用漢元帝劉奭先前因乘船危險而改走橋的例子,說明現(xiàn)在的情況很不樂觀,武則天身為萬金之軀,不能冒這個險,停下腳步看看就好。
武則天沉吟了一會兒,聽從了王方慶的意見,決定中止這項行程。
也就在這一年,王方慶被改封為石泉縣子,而這正是他的曾祖父王褒和祖父王鼒[zī]在北周時期的爵位。
引古博今撐“每月告朔”
武周慈氏越古金輪圣神皇帝武則天代唐建周,并追認(rèn)周平王少子姬武為始祖,追尊周文王姬昌為武周始祖文皇帝,因此,武周王朝在很多地方都恢復(fù)周制,其中一項就是每月一號到明堂行告朔之禮。
司禮博士辟閭?cè)首爩Υ瞬⒉徽J(rèn)同,他上疏武則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經(jīng)史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唯《禮記玉藻》云:‘天子聽朔于南門之外。’其每月告朔者,諸侯之禮也。臣謹(jǐn)按《禮論》及《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若以為無明堂故無告朔之禮,有明堂即合告朔,則周、秦有明堂而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臣等參求,既無其禮,不可習(xí)非,以天子之尊而用諸侯之禮。”
辟閭?cè)首犝J(rèn)為,無論是古代還是唐朝時期的禮法,幾乎都沒有提到“每月告朔”,而這個做法是“諸侯之禮”,武則天不能屈尊降貴。

石泉縣子、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王方慶的觀點是針鋒相對的,他也立即給武則天上疏,闡述自己的理由:
“明堂,天子布政之宮也。謹(jǐn)按《谷梁傳》云:‘閏者,附月之余日,天子不以告朔?!嵌Y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臣據(jù)此文,則天子閏月亦告朔矣。寧有他月而廢其禮乎?先儒舊說,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矣。大享不問卜,一入也;每月告朔,十二入也;四時迎氣,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今禮官議唯歲首一入耳,與先儒既異,在臣不敢同。宋朝何承天纂集其文,以為《禮論》,雖加編次,事則闕如。梁代崔靈恩撰《三禮義宗》,但捃摭前儒,因循故事而已。隋煬帝命學(xué)士撰《江都集禮》,只抄撮舊禮,更無異文?!敦懹^》、《顯慶禮》及《祠令》不言告朔者,蓋為歷代不傳,所以其文乃闕。各有緣由,不足依據(jù)。今禮官引為明證,在臣誠實有疑。”
王方慶覺得,“天子每月告朔”是儒家經(jīng)典《谷梁傳》中明確記載的,現(xiàn)在禮部官員認(rèn)為沒有依據(jù),主要是南朝宋思想家何承天在《禮論》中,就已經(jīng)漏掉了這一條,導(dǎo)致后來的《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祠令》等全都跟著缺失,王方慶主張武則天“每月告朔”。
武則天一下子也不知道該怎么抉擇,下詔命春官(即禮部)召集群儒,研究討論王方慶和仁谞的奏議,來做出最后的判斷。
經(jīng)過一番探討,成均博士吳揚善、太學(xué)博士郭山惲等人上奏武則天道:
“按《周禮》及《三傳》,皆有天子告朔之禮,秦滅《詩》、《書》,由是告朔禮廢。望依方慶議。”
王方慶笑了,武則天也下詔,要求按照王方慶的意見,繼續(xù)“天子告朔之禮”。
悅史君點評:王方慶不僅懂得據(jù)理力爭,而且博古通今,能夠用先代君臣的事例,來對武則天進行有效諫言,從而達到最初的目標(biāo)。
王方慶也籍此恢復(fù)了曾祖父王褒和祖父王鼒在北周時期的爵位,成為武周石泉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