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意之辨,可謂重要的論題,從道家的“名可名,非常名”,“得魚忘筌”。到佛家的指月之喻。西晉時,有“渤海赫赫,歐陽堅石”之稱,歐陽建的《言盡意論》是探討言意之辨的經(jīng)典作品,網(wǎng)上無人翻譯,因此大概翻譯如下。
? ? ? ? ? 《言盡意論》
有雷同君子問于違眾先生曰:“世之論者,以為言不盡意,由來尚矣。至乎通才達識,咸以為然。若夫蔣公之論眸子,鐘傅之言才性,莫不引此為談證。而先生以為不然,何哉?
有雷同的君子詢問不遵從大眾的先生說:“世上議論的人,認為言不盡意(言語無法說清意思),這由來很久遠了。以至于通達才識之人,都認為這樣。比如蔣濟觀看眸子就能識人,鐘會和傅嘏談論才性的同異,沒有不引用這個道理的。然而先生卻認為不是這樣,為什么呢?”
先生曰:“夫天不言,而四時行焉;圣人不言,而鑒識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圓已著;色不俟稱,而黑白以彰。然則名之于物,無施者也;言之于理,無為者也。而古今務于正名,圣賢不能去言,其故何也?
先生說:“天不說話,而四季運行,圣人不說話,而鑒別和認識存在。形體不等待命名,便方圓自己已經(jīng)明顯。圖像不用稱呼,而黑白已經(jīng)彰顯。既然名稱(概念)對于事物,沒有施加作用。言語對于道理,沒有影響作為。然而古今都事務于正確名稱,圣人也不能拋棄語言文字,這是為什么呢?
“誠以理得于心,非言不暢;物定于彼,非名不辯。言不暢志,則無以相接;名不辯物,則鑒識不顯。鑒識顯而名品殊,言稱接而情志暢?!?/p>
如果在內心得到道理規(guī)律,不用言語就無法通暢表達。事物決定于外界,不用概念名詞就無法辨別。言語無法通暢表達認識,人們就無法接觸交流。概念無法分辨事物,鑒別和認識就無法顯示出來。鑒別和認識顯示出來,則名稱種類各有不同。言語相稱接觸后,則情感和意志通暢。
“原其所以,本其所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稱也。欲辯其實,則殊其名;欲宣其志,則立其稱。名逐物而遷,言因理而變。此猶聲發(fā)響應,形存影附,不得相與為二矣。茍其不二,則言無不盡矣。吾故以為盡矣”
探尋本原造成的原因以及產(chǎn)生的理由,不是事物自然就產(chǎn)生了自己的名字,道理規(guī)律自己就有必定的稱呼。想要分辨客觀事物的實際,就要使用不同的名字。想要表達宣揚認識和意志,就要確立它的稱呼。名稱隨著客觀事物而遷移,言語因為道理規(guī)律而改變。這就好像聲音發(fā)出有回聲響應,形體存在則影子依附,不得互相強行分為兩個不相干事物。如果是兩個不相干的事物,那么言語就無法說清楚意思了。所以我認為言語還是可以說清楚意思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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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無言,非立言無以明其理;大象無形,非立象無以測其奧。道象之妙,非言不津;津言之妙,非學不傳。未有不因學而鑒道,不假學以光身者也。”(《劉子·崇學》)
? ? “言以繹理,理為言本;名以訂實,實為名源。有理無言,則理不可明;有實無名,則實不可辨。理由言明,而言非理也;實由名辨,而名非實也。今信言以棄理,實非得理者也;信名而略實,非得實者也。故明者,課言以尋理,不遺理而著言;執(zhí)名以責實,不棄實而存名。然則,言理兼通,而名實俱正。”(《劉子·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