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置縣始于秦朝,秦、漢時稱歷陽縣,因縣城位于“歷水之陽(北)”得名。
有人認為原歷陽縣城已在西漢初年一夕之間“沉沒為湖”,依據(jù)是:一、西漢劉安(前199—前122)在《淮南子》卷二中的:“歷陽之都,一夕反而為‘湖’,“勇力圣智羆怯不肖者同命”;二、東漢王充的《論衡》卷二中:“聞歷陽之都,一宿沉而為湖,……男女俱沒”;三、東漢高誘《淮南子注》中的“歷陽,沒而為湖,”并虛構(gòu)成神話故事。另有《太平寰宇記》、《讀史方輿記要》、《歷陽典錄》和光緒《直隸和州志》等書亦有所記。
筆者認為:諸說皆最初來自劉安,而劉安所說:“歷陽之都”并非歷陽縣城,實是阜陵縣城,而阜陵縣城也非“沉沒為湖”,僅是多次被水淹沒而已?,F(xiàn)考辨如下:
首先,我覺得歷陽縣城在西漢時不能稱之為“都”,只能稱“邑”,而阜陵城在當時卻可以一度稱之為“都”,原因是西漢文帝六年(前174),淮南王劉長(前198—前174)謀反廢死。文帝八年(前172),劉安(劉長的嫡長子)被封為阜陵候。阜陵,漢時置縣,在今全椒縣東南十五里,同歷陽縣接壤。文帝十二年(前168),劉長被追尊謚為厲王。按封建宗法制度,作為嫡長子的宗子、宗主劉安,當于劉長被尊謚之年在候邑(即宗邑)為之立廟,樹神主祭祀。且因“宗邑,宗廟所在也”,故阜陵可稱之為“都”?!痘茨献印吩疲簢邢染趶R曰都,無曰邑”。《春秋左傳正義》云:“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為尊宗廟故,小邑與大都同名”。所以當時的阜陵可稱“都”,而歷陽不能稱“都”。
但阜陵又何以稱為“歷陽之都”呢?原來歷陽有二解。從地名:“歷陽”,即“歷陽縣、歷陽城”;從地理方位:“歷陽”,即“歷湖之陽”、“歷水之陽”。如西漢初年,遼水以北有遼陽縣。但《漢書》卷十四《諸侯年表》所說的:“自雁門以東、盡‘遼陽’為燕代”的‘遼陽’非指地名,乃是指地理方位,泛指遼水之陽”。同樣,因為阜陵位于歷湖之陽,所以劉安簡稱為“歷陽之都”。
阜陵的本意是大的土山。當時阜陵瀕臨歷湖。歷湖方園數(shù)百里,北達全椒東南,西及西南在以后之含山縣境,東及東南在以后之和州境。阜陵原是歷湖一部分,后在長期泥沙淤積的情況下成陸。劉安所說的:“一夕反而為湖”,意即阜陵為歷湖水淹沒,復成為湖。由于海拔低在二十米左右,一再被淹沒,所以直到東漢初年還“阜陵下濕”(《后漢書》),“東漢明帝時阜陵淪為麻湖”(《晉書》),這和西漢初年“歷陽之都,一夕反而為湖”相吻合。
麻湖即歷湖?!蹲x史方輿紀要》載:“麻湖(麻又為氵+麻),又為瀝湖”。《中國古今地名大詞典》云:“歷湖,在安徽和縣西,與含山縣接界,一曰歷陽湖,又曰麻湖”??梢姎v湖、麻湖、瀝湖、痳湖、歷陽湖乃同湖異名。
看來古代阜陵、歷陽、歷湖的地理范圍正是今天長江中下游沖積平原的一部分。所以《歷陽典錄》記載:“歷陽未縣以前,江水泛濫,舊圖經(jīng)云,‘舊時江流由今城中而后乃徙而東也’”。由于長江泥沙沉積量大,以致對歷陽、阜陵成陸及對歷湖的形成皆影響很大。
漢初一度稱“歷湖”為“大澤”,劉禹錫說:和州“浸曰歷湖”?!敖奔础皾伞?,也就是“水草之交,低洼有水之處”。這表明它在漢、唐時已開始處于湮沒中。直至明景泰年間(1450-1456),麻湖完全堙沒,“因湖水涸,議堰為田,凡得三萬余畝”。
由于《淮南子》對當時阜陵復成為湖一事敘述過于簡略、含蓄,又由于滄海桑田的變遷,在西漢以后的一千五百年中,歷湖自北逐漸湮沒,因而阜陵距湖愈遠,以致高誘、李白、劉禹錫、樂史、顧祖禹等人皆先后產(chǎn)生了對這一古地理史實不同程度的誤解。
從有關(guān)資料看,“歷陽縣城并未“沉沒為湖”,它基本上是以后的和州、和縣城。,如《讀史方輿紀要》:“歷陽廢縣,今州治,秦縣也”,“相傳(歷陽侯)范增所筑”。還可從歷水遺蹤探尋歷陽城舊址。唐人李聰在《詠麻溪》詩中寫道:“冷冷一派清溪水,遠派來穿歷陽市,涓涓出自碧湖中,流入楚江煙霧里”。又自注曰:麻溪之源在“歷陽縣西一里”。宋賀鑄在《慶湖集》詠《麻溪》詩中注明:“麻溪在縣西二十里”。其《桃花塢》詩注明:“塢在縣西二里,麻溪上者是也”。
“麻溪”之所以流穿歷陽市,那是因為唐、宋時和州城在原舊城的基礎(chǔ)上又擴建有新城(在舊城東北,南瀕麻溪)、子城(在舊城之南,北瀕麻溪,與舊城、新城隔溪相望),于是麻溪被包括在三城之內(nèi)。至南宋乾道(1165—1173)年間,三城修合為一,所以《歷陽典錄》載:“麻溪,州西一里,即橫江河支流也,由城西貫城而東,出水關(guān),入于楊林河達大江”。因此可斷:唐、宋時和州舊城即秦、漢之歷陽城舊址,麻溪即古代之“歷水”,后來之麻溪由城西貫城而東,與秦、漢時歷陽縣南有歷水是相吻合的。
從以上考辨,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jié)論:歷陽縣城在西漢初年“一夕反而為湖”之說不復存在,而“歷陽之都”,乃是指的阜陵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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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神主:寫著死人名字的小木牌,是供奉、祭祀時的對象。見《現(xiàn)代漢語詞典》12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