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算了一下,才知道跟跟葛先生分開很久了,十一天,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足以讓我把火氣慢慢的抽空,想念隨之而來,回憶也偶爾出來轉(zhuǎn)轉(zhuǎn),而我自己,也感覺到前所未有的失敗。
跟葛先生在一起,是我強求的結(jié)果,爸爸媽媽姐姐都不同意,我周圍的朋友親戚也都不同意,甚至,連葛先生本身覺得沒有面子也不想在一起,而我,可能是唯一一個要求堅持在一起的,并對我跟他的未來抱有希望的。
我的家人不同意,是因為葛先生每次跟我吵架,主動道歉次數(shù)很少,并且沒有自己的主見,別人說好就是好,別人說不好便是不好。而我覺得我跟葛先生在一起有希望,是因為我覺得我是他的第一個女朋友,他慢慢的會為我改變,而這次,現(xiàn)實給了我一個響亮的耳光,他還是我行我素,為了面子放棄了我,即使,我已經(jīng)懷孕了。
今天,突然看到一篇文章,讓你傷心的從來不會是事情的本身,而是你對事情的態(tài)度。現(xiàn)在看來,確實,我放不下的不是等他兩年最終分開的結(jié)果,而是對自己放下一切想要跟他在一起最終還是被分開,我無法接受,可是事到如今,我不接受,似乎也必須要接受了,因為,沒法再去留念,從做了打掉孩子的那個決定開始,我跟他,我就已經(jīng)失望了,而現(xiàn)在,我放不下的估計是怨念或者說是懷念還有過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