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二十年看的書,可能都沒有去年一年看的書多,還是要從旅行說起了,雖然工資不高,不過外面世界那么大,誰不想去看看呢,沒事兒總是喜歡看看攻略,偶然間看到一篇去沙漠的文章,開始對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感興趣,然后開始瘋狂的閱讀,從三毛讀到林徽因,所以也就到了徐志摩,然后就是陸小曼,后來就是張愛玲,雖然他們的感情生活過于復雜,我也無權評論,畢竟作為讀者,只是讀作品而且。
作品總是源于生活而后高于生活的,作品背后總是和生活息息相關,第一讀張愛玲的作品應該是《傾城之戀》多么美的名字,估計好多人和我一樣,應該也是被名字吸引了,然后發(fā)現(xiàn)并不是那樣,她筆下的女主命運總是那么悲慘,這可能和她的人生經(jīng)歷密不可分吧。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身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這是小說中很經(jīng)典的一句話,很真實的寫出了人性的弱點,得不到永遠是好的,這本書寫于1944年,特殊的時間會成就不一樣的作品,而那時也剛好是和胡蘭成分手之后,張愛玲還是高傲的,我愛你,也可以不顧一切的愛,但要成正比,一次次的傷害不如轉(zhuǎn)身離去,讀懂一個作品,更多要去了解這個作者。這本小說故事其實并不復雜,無非就是一個男人喜歡上一個熱情似火的紅玫瑰,可是不敢愛,娶回家的是一個靜如止水的白玫瑰,過著平淡的日子,可是沒想到白玫瑰竟然和裁縫好了,從此心灰意冷,后來偶遇紅玫瑰,相見不如懷念,故事聽起來還有點俗,如果真的就這么簡單,那就不叫張愛玲了,她總是能剖析到人性最里層,我們每天偽裝著,不愿意面對的那一面,但是每次寫到最后她的心還是軟了下來,不愿意,去揭露。
作為一個活的那么通透的女子,張愛玲自然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得到固然是美好的,得不到也不強求,管他是紅玫瑰還是白玫瑰,自己選的一定是覺得最好,守住自己最后的底線,不要一味退讓,給自己留些主動權,否則只有被挑的境地,為何要等別人來評判,你愛我,那我就愛你,你不愛我,那便不愛了吧,所有的后果我能承擔,所有的拒絕我能面對。生活亦是如此,看的通透,守住自己。別人畢竟都是過客,匆匆而去,何必那么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