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教學勇氣《第三事物》

今天閱讀第五章教學與共同體中——以主體為中心的教育《第三事物》

1.任何情景的真實的共同體,都需要一種超驗的第三事物令你、我對超越我們自己的事物問責,偉大的事物如此的活躍,教師可以當學生,學生也可以當教師,彼此都可以偉大事物的名義向對方發(fā)表其見解。

2.我們不能當成知識的代言人,我們要把學生沒有聽到的過的知識或東西講活,生動化,激活我們的主體,我們的學生和我們的心靈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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