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和宋先生去醫(yī)院檢查,路上遇到一些小意外,我們積累了一些不好的情緒。晚上我們又因為一些很小的事情,加上白天積累的不好情緒,我們又起了矛盾沖突。
我一有情緒上來,就會涌出各種悲觀的想法,我沉浸在一些負面的情緒當中,宋先生也被我傷害了。我們倆互相折磨了一個多小時,最后終于平息下來,握手言好。
每一次我們倆發(fā)泄完怒氣,爭吵完都會很后悔。我也常常會為我們壞情緒的爆發(fā)而造成的傷害,懊悔一整天。
上帝說,不可含怒到日落。太陽下山,怒氣就應該被控制住,被停止。
但我們很多時候,尤其是女生,往往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沉浸在一股情緒里面,一發(fā)不可收拾,無法自拔。
在這樣的情緒當中,我們總是認為是對方傷害了我們自己,沒有想到其實我們也在傷害了對方,上帝說,人都是很驕傲的人,都不愿意承認自己的問題,不愿意承認自己的錯誤。
我們有矛盾沖突時,從來不認為自己有責任,還會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這就是隱藏在人內(nèi)心的一種罪性,從亞當和夏娃的時候就開始有了。
亞當和夏娃偷吃了禁果。當上帝質問他們的時候,亞當說,是上帝賜給他的女人夏娃引誘他吃的禁果。夏娃又說是蛇引誘她吃的。不管是亞當和夏娃都沒有承認自己的責任,都是把責任推卸給別人。
我們要控制好我們的怒氣,不要任由它爆發(fā),避免我們在壞情緒中迷失了方向。我們有時候想要減少傷害,但我們的行為卻是不斷地制造更多的傷害。因為怒氣以及負面的情緒,蒙蔽了我們的雙眼,讓我們失去了理智,造成了彼此的傷害。
圣經(jīng)里面有個故事。該隱,因為上帝更喜歡他的兄弟亞伯的供物而不開心,嫉妒發(fā)怒。然而上帝問他說,“你為什么發(fā)怒呢?你為什么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人的怒氣,并不能成就神的義。因為怒字,是心上一個奴。發(fā)怒,容易犯罪。如果我們發(fā)怒氣,那我們就很容易成為心上的一個奴隸。
其實,我們沒有必要生氣發(fā)怒。
如果我們是對的,我們沒有必要用生氣來證明我們是對的。
如果我們是錯的,那我們根本就沒有資格發(fā)怒生氣。
問問自己,我們有什么理由要發(fā)怒呢?
今日經(jīng)文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