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這個詞兒,作為中國人都太熟悉了。我相信每一個人小的時候都會受過這樣的教育:人一定要做有意義的事情,人生一定要過得有意義。
那么,什么是“意義”呢?
“意”,是“心”字上加一個“音”字,表示的是心的聲音。指的是我們自己能夠感覺到的,但是卻無法用語言明確表達出來的東西。比如,感覺、潛意識等。

因此,“意”,具有很強的個人色彩。
“義”的繁體字是“義”,“我”字上面加一個“羊”。在古代,人們向神靈祭祀的時候,通常會用羊作為祭品。祭祀,是一件很莊重的事情,必須具備很隆重的儀式感。做祭祀,目的從神靈那里獲得啟示或護佑。所以,“義”這個字的含義就發(fā)生了演化。最初表示的是祭祀的儀式,后來演化成表示神靈傳達給人的某種啟示性的東西。這種東西因為是神諭,所以就被公認為是真理,是大家必須共同遵守的。這樣,“義”就具有了強烈的普遍性和客觀性。
如果說“意”表達的是個人的主觀感覺和愿望,那么“義”就表達了世間的公理和大家共同的意愿。

簡體字的“義”從字形上其實更能表達公理這個含義。一撇一捺代表不同立場的人,上面的那個點代表的就是大家要共同遵守的約定。
由此可見,真正的“意義”必須是個人認知與世間公理的結(jié)合。單純的個人之“意”,不具有普遍性和影響力。單純的公“義”,如果不能正確接納個人的意見表達,則很可能以“正義”之名,造成對個體的傷害。果如此,那事情不管做得多么冠冕堂皇,也都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