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和陌生人吵架,除非你有一個開礦的爸爸!

文|書影君


01

這兩天,一則發(fā)生在哈爾濱的新聞很引人關注,一個摩托車駕駛員和出租車司機吵架,摩托車駕駛員在爭吵中因冠心病發(fā)作而猝死。在看過短短三分鐘的現(xiàn)場視頻后,我心里很不好受。

眼睜睜看著一個大活人,三分鐘的時間便撒手人寰,從此與家人天人永隔,換任何一個有人性的普通人,都會惋惜心痛。

至于出租車司機的法律責任如何判斷,注定又會在網(wǎng)絡上吵得沸沸揚揚。我想,即便最終不負刑事責任,但出租車司機的民事賠償責任是免不了的。

不過,法律問題不是本文想探討的。

我在想,現(xiàn)在的人們,為何火氣都那么大?


02

網(wǎng)絡新聞中,已經(jīng)報道過太多因路人沖突而引發(fā)的悲劇,起因往往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驌趿塑囄?、或搶了車道、或因讓座、勸阻吸煙等等小事。

比如前段時間鄭州電梯勸煙猝死案、昆山正當防衛(wèi)砍殺紋身哥案等等。

在一分鐘前還彼此互不相識的兩個陌生人,短短幾分鐘之后便如同遇到了殺父奪妻的仇人,誓同水火、不共戴天。甚至彼此一生的命運,都被緊緊糾纏在了一起。

新聞報道悲劇中的沖突雙方,90%都是普通人。他們上班打工養(yǎng)育子女照顧親人,為了自己的人生而努力奮斗著,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惡的壞人。

但他們往往又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火氣大、脾氣差!

在起因微乎其微的沖突中,雙方惡語相加、不依不饒,拳腳伺候甚至刀棍相見。最后打贏的進了派出所,打輸?shù)倪M了醫(yī)院。

喧囂過后,一地雞毛。只是徒增了一些社會新聞的熱點、周圍看客群眾的談資。當無關者一哄而散后,只留下沖突雙方,或忍受喪親之痛,或遭受囹圄之困,或負擔巨額經(jīng)濟賠償。

道理誰都明白,凡事要冷靜。但遇事時有些人還是會熱血上頭、失去理智。這既是因為社會壓力增大,普通人生存艱難的負面情緒積壓,也是我們長期進化后,大腦依然保留的原始好斗基因。


03

寫到這里,我有一種深深的無力感。

仿佛這樣的悲劇,注定是個無解的難題,無論發(fā)生過多少起,永遠都是個案,永遠都不會讓無關者吸取教訓。類似的街頭悲劇,該發(fā)生還是要發(fā)生。

最最關鍵的是,這些都不是事啊。

即便從最自利的角度來講,我們也不要和陌生人吵架。

因為你不知道和你吵架的陌生人,是心臟病患者,還是腦血栓病人。同樣的,你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活失意的厭世者,或者對生存壓力已忍耐到極限的沉默爆發(fā)者。

也許你會不服氣,認為有些人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搶道蹭了別人的車,還罵罵咧咧不講理。這種人不該教訓教訓嗎?

這種心態(tài),恐怕才是問題的一個重要癥結。

每一個人,都想當維護社會正義的化身,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就要挺身而出。

但你要知道,所謂正義與不公,有時候僅僅是你自己的判斷角度罷了。發(fā)生交通事故,雙方都認為是對方的錯;婆媳之間不和,也永遠都認為對方是惡人。

你還要明白,這個不自覺的人,在一分鐘之前,還并不認識你。他無論是擋了你的車,還是搶了你的道,他都不是刻意針對你的挑釁行為,而只是一次陰差陽錯的偶遇罷了。

退一萬步來講,即便對方就是個道德素質不高、漠視交通規(guī)則、蠻不講理的“混不吝”,那也遲早有交警和交通事故來懲罰他。

你又何必冒著不必要的危險,去教育他如何做人呢?


04

無論是電梯、飯店、公園,還是街道、高速公路,都屬于公共空間的一部分。確實需要承認,一些國人,在公共領域對于陌生人利益的尊重和考慮,還有很多的課要補。

我們要明白,在公共空間之內,行使自己的權力時,也不能妨礙其他人的權力。

電梯里不能抽煙,否則會嗆到其他人;道路上不搶道,否則會危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安全;公園里不大聲喧嘩,否則會干擾其他游客感受寧靜。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你要活,別人也要活。

心懷善念,保持對生命基本的敬畏之心,多一些同理心,多從他人的角度來看待問題。

只有能發(fā)自內心地尊重和承認陌生人的權利,公共領域的沖突才會減少。

只是,不知道還需要多少類似的悲劇做鋪墊,才能把這樣的理念深入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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