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有走進屋,就聽見輝哥高嗓門地和書記說著啥?進屋后輝嫂子就和我說:“我家老大(大伯哥)媳婦跑了,周五離的婚,真是怕啥有啥??!太他媽不是人了!”:“我得告她,這不純屬詐騙嗎?”輝哥應和著。
2012年6月,50歲的劉先生和51歲的張女士登記結(jié)婚。這一輩子沒結(jié)過婚的劉先生視媳婦如寶貝一般,可好景不長,15年冬天劉先生因腦出血導致下身癱瘓,半個身子不好使,只能靠輪椅行動,智力也下降了很多。
前幾天,張女士已經(jīng)折騰一回了,以給劉先生辦低保為由,把兩棟樓先后過戶到她的名下,輝哥夫妻雖有疑慮,也無可奈何,不尖不傻的大哥已簽字生效!也就是跟我們發(fā)發(fā)牢騷!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在房屋過戶一個月后的今天,在劉先生兄弟姐妹不知情的情況下,張女士推著劉先生到婚姻登記處辦理了離婚手續(xù)。
事情終于透明了:劉先生病后,張女士不愿意繼續(xù)承擔伺候他的義務,故把房子更名過戶后離婚,目的是:自己名正言順地成為房子的主人。
劉先生以及旁觀者認為:這樣一對夫妻去離婚,為什么就這么容易就給辦理了呢?
而大伙議論:婚姻登記處不違背法律。
最后在婚姻登記處主任的協(xié)調(diào)下,能追回一套房產(chǎn),而輝哥夫婦也只能認了!
事情就是這樣,人通常都是這樣的:當不愿意看到的事實擺在你眼前的時候,即使你已經(jīng)看清了事實,你也不愿意去承認,防范意識幾乎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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