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買這本書是因為閭丘露薇提起過。

扉頁寫:律師,我以為,也曾是孩子。
知更鳥在書中第一次出現,是自述人斯庫特和哥哥杰姆收到了氣槍,父親阿蒂克斯說:“你射多少藍鳥都沒關系,但要記住,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p>
“知更鳥只唱歌給我們聽,什么壞事也不做。他們不吃人們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倉里做窩,它們只是衷心為我們唱歌。”
這是父親第一次講罪惡。這也是父親的底線,作為律師的底線,做人的底線。
之后他為黑人湯姆魯賓遜辯護,“在這個國家里,有一種方式能夠讓一切人生來平等—有一種人類社會機構可以讓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讓蠢人平等于愛因斯坦,讓無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學的校長。這種機構,就是法庭。
結尾,為了救杰姆和斯庫特,怪人拉德利殺死了尤厄爾。
泰特法官和阿蒂克斯商量:決定壞人尤厄爾是自殺的。阿蒂克斯內心過不去,覺得自己在違背事實,在征求女兒斯庫特的意見時,斯庫特說:如果是那樣做(按事實),差不多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不是嗎?
之前用濃墨重彩渲染的怪人拉德利就是一只知更鳥。
我們一路奮戰(zhàn),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世界改變我。
孟子云,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阿蒂克斯是大人,因其言傳身教,杰姆和斯庫特也會是大人。在種族歧視、性別歧視那么嚴重的時代,阿蒂克斯無意走在了時代的前列。也給身為父母的我們提供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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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之所以這么出名,也許在于它對于平等觀念的宣傳。而以斯庫特,一個八九歲孩子自述的方式,將自己成長中的故事,通過梅科姆小鎮(zhèn)的飲食男女,展示社會細膩(不想我們在歷史課本中看到的那么粗糙)的歧視:白人對黑人的,男人對女人的,城里人對鄉(xiāng)下人,正常人對精神病患者的...阿蒂克斯無疑給我們一種正確的對待方式。
我們所謂喜歡看的書,多少是因為書中的三觀與自己一致,看書并不會讓我們改變三觀,只會鞏固自己心中認同的三觀。
書中阿蒂克斯為黑人湯姆魯賓遜的當庭辯護那段,讓身為記者的我深有感觸。不管處于怎樣的時代,我們所做的不過是促進社會有一點點好的改變。
Atticus Finch說:“世界上最讓我惡心的事,就是下等白人利用黑人的無知占便宜。不要自欺欺人——這些累積起來,早晚有一天,我們要為此付出代價?!?br>
我希望自己能成為像Atticus一樣開明的父母,能夠教會孩子正直善良和勇敢,平等公正客觀,能夠以身作則告訴孩子什么是寬容,對與自己不同的人、事物和思想多點包容。接受多元化,接受異己,不要著急著去排斥所謂的“不同”,不要著急辯解,如Atticus所說“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每個小孩都會在自己內心建構精神胚胎,就像在一個秘密花園里蓋房子,而孩童對家長的依賴和信任就需要家長客觀中立善良忠誠,給孩子正確的三觀,這樣孩子的精神胚胎地基會比較扎實。
最近一直在考慮孩子上什么樣的幼兒園,前提是我要知道孩子需要在幼兒園得到什么,未來在社會上孩子需要怎樣的品質,把人生當成長跑,把幼兒園當成最初非常重要的階段,孩子應該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多多了解之后發(fā)現答案就顯而易見了。
我想,在帶有惡意的詞語中,偏見算是很惡的一個了,這個詞也是這本書的關鍵詞。仔細回想自己,對人、對事、對世界常常懷有偏見,而偏見對于記者來說是致命的。去除偏見,客觀公正、對事不對人,應該是生而為人非常重要的品質了。為人處事,為人父母,去除偏見,任重道遠,希望自己的改變可以給孩子更好的世界觀。
在我們家,奶奶算是偏見比較重的,常常對人指指點點,偏食,認為自己覺得好的東西之外的都很惡心,對人不對事,常常讓我很頭大。我其實做的好不到哪里去。
這本書在孩子小學八九歲的時候,可以讀給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