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蕭紅遇人不淑,一生都沒有遇上一個好男人,而那些男人是造成蕭紅悲劇的主要原因。這話聽起來刺耳,但是仔細想想也不假。
蕭紅原名張乃瑩,蕭紅是她寫《生死場》時開始使用的筆名。蕭紅是一個追求理想、愛情、幸福的知識女性,她的生命不算漫長,只有三十一年,但是經(jīng)歷卻跌宕波瀾。
蕭紅的初中是在哈爾濱讀的,中學時期的蕭紅就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繪畫和文學天賦,她準備在初中畢業(yè)后就到北平去讀高中。北平,是當時新青年向往的城市,對于一心求學的蕭紅來說,是夢想的城市。但是她的美好愿景,不久之后就被父親徹底打破了。

在蕭紅讀初中的時候,蕭紅父親出任呼蘭縣的教育局局長,一年后又升任黑龍江省秘書廳的秘書,隨著父親社會地位的提高,向張家提親的人也多了起來。父親聽說蕭紅在學校參加學生運動跟男同學走的很近,認為這會敗壞張家的門風,于是就在蕭紅初二的寒假,由六叔做媒、父親做主,為她訂了一門親事。男方當?shù)氐男W教師汪恩甲。汪恩甲的哥哥為為小學校長,蕭紅父親覺得門當戶對,打算等蕭紅初中畢業(yè)后好操辦婚事。
年幼的蕭紅對這門親事并沒有異議,可能是因為年紀尚幼,也有可能是對汪恩甲比較滿意。畢竟汪恩甲受過良好的教育,有體面的職業(yè),長得也儀表堂堂一表人才。蕭紅還曾經(jīng)為汪恩甲織過毛衣,可見當時兩人的關(guān)系還比較融洽。定親后,兩人時常通信。蕭紅求學之心很盛,在蕭紅的鼓勵之下,汪恩甲也到政法大學(夜校)念書,就這樣他白天教書,晚上去讀書。按照當時的說法,這就是金玉良緣、金童玉女。

隨著與汪恩甲的接觸越來越多,蕭紅發(fā)現(xiàn)了汪恩甲身上有很多紈绔子弟的習氣讓她很不滿意,庸俗粗鄙還在其次,讓她接受不了的是她發(fā)現(xiàn)汪恩甲吸大煙。這些都讓蕭紅慢慢對汪產(chǎn)生了不滿。
這時候蕭紅在學校參加學生運動,認識了一些活潑、勇敢、關(guān)心國家大事的男同學,更讓蕭紅看不上汪恩甲了,而這認識的人中,就有陸哲舜。
說起來蕭紅與陸哲舜還是遠親,他們對外也稱是表兄妹關(guān)系。陸哲舜是哈爾濱東省特別區(qū)立法政大學的學生,認識蕭紅的時候陸哲舜早已有妻室了,但是他絲毫不考慮這些,跟蕭紅走得很近。
當他知道蕭紅想去北平后,陸哲舜更是鼓動蕭紅與自己一起到北平讀書,甚至還從政法大學退學提前到達了北平,為蕭紅到北平做準備。
1930年上半年,蕭紅向父母表達了自己初中畢業(yè)后要到北平讀高中的想法,遭到了父母的嚴厲訓斥。父親的打算是讓蕭紅初中畢業(yè)后就與汪家成婚,是不可能讓她去北平。
與父母大吵一架之后,蕭紅與家里的關(guān)系也更加緊張了。那段時間她心情頹喪,精神恍惚,經(jīng)常在宿舍里喜怒無常。她身邊的同學知道此事后都勸她逃走,像娜拉一樣,這樣的想法極富有當時新女性的浪漫氣息,加之她與生俱來的逆反性格,她決定逃走。

蕭紅沒有選擇與父親硬碰硬,而是假裝與汪恩甲結(jié)婚,從家里騙了一大筆錢后,拿著錢偷偷跑到了北平,順利與早已達到北平的陸哲舜會和。
兩人住在一個小院里,白天上課,晚上一起回家。雖然各居一室,但看起來像是同居生活。剛開始相處融洽,生活上也沒什么壓力,過得很快活,相處久了,兩人之間的矛盾也逐漸顯現(xiàn)出來。
蕭紅來到北平,主要是為了讀書而不是和陸哲舜同居,而陸哲舜只想跟蕭紅在一起,為此還寫信給妻子要求離婚。在老家那邊,蕭紅的出走對于張家、汪家和陸家都有很大的影響,蕭紅的父親甚至因為教子無方而被撤職。家里人不斷寫信催他們回去,而蕭紅與陸哲舜就這樣爭執(zhí)著、僵持著。沒多久,兩人帶的錢慢慢花完了,經(jīng)濟上出現(xiàn)了困窘,陸家人更是斷絕了陸哲舜的經(jīng)濟來源,兩人連御寒的衣服都沒有。兩個窮學生沒有生存的能力,根本沒辦法在北平生活下去。陸哲舜投降了,汪恩甲也趕到北平接回了蕭紅。

回到哈爾濱后,蕭紅并沒有選擇回家。對于家庭的厭惡遠遠大于對于汪恩甲的嫌棄,雖然她不喜歡汪恩甲,但是對于家庭的抵觸讓她沒有更好的選擇了。于是她選擇了跟汪恩甲在一起。
汪恩甲將她安置在東興順旅館,兩人在東興順過了一陣子安穩(wěn)的日子,還計劃著一起到北平讀書。好景不長,汪家人知道汪恩甲與蕭紅在一起之后非常生氣,斷了汪恩甲的經(jīng)濟來源,讓他自己回來取錢。汪恩甲回家拿錢的時候家里人將他扣留下來,蕭紅見汪恩甲遲遲不回,曾去汪家找過他,被汪家人羞辱辱罵了一頓,蕭紅氣不過,將汪家人告上了法庭。
為了不使自己家族難堪,汪恩甲主動提出解除婚約,蕭紅敗訴。
這次爭吵雙方鬧得很不愉快,蕭紅在朋友的幫助下再次逃到了北平,汪恩甲又再次追到了北平。蕭紅想說服汪恩甲留在北平讀書,但是汪恩甲并沒有留下來讀書的打算,執(zhí)意要帶蕭紅回東北,威脅蕭紅如果不回去的話就控告她的朋友糾纏她(此時她有一個關(guān)系很好的異性朋友)。
蕭紅回去了,真正開始了苦難的日子。
回家后蕭紅就被父親關(guān)到老家去,跟大家族一起居住。當時家族里管事情的是大伯父,大伯父有些神經(jīng)質(zhì),不僅打她,還揚言要將她弄死了事。在這種環(huán)境之下蕭紅沒少吃苦,蕭紅的七嬸和姑姑看不下去了,才幫助她逃了出來。

1931年深秋,哈爾濱街頭多了一個女流浪人,她一無所有,有時候去熟人家借宿也被拒之門外。天氣越來越冷,蕭紅連雙像樣的鞋都沒有。
九一八事變之后,東北局勢迅速惡化,這更增加了蕭紅的生存壓力。她對家庭已經(jīng)絕望,又沒有別的朋友,無奈,她再次找到了汪恩甲。兩人也再次回到東興順旅館,公開同居。
絕望的蕭紅這期間有時會吸食鴉片,來麻痹自己,了斷自己對于未來的美好期望。據(jù)說她也曾回過一次老家,因為與汪恩甲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吵,最后還是汪恩甲將她接回去了。其余的,所知甚少。
蕭紅在東興順旅館期間太多未解之謎,在之后的散文或者小說里她也從未曾提及,仿佛是一塊心病,不能觸碰。我們后來看到的,是一個身懷六甲的蕭紅,因為欠下了旅館400多元的食宿費,而被扣押在旅館二樓甬道盡頭一間霉氣沖天的儲藏室里。而汪恩甲,在某一天走了之后,就再也沒有回來。
剛開始蕭紅還是相信汪恩甲是會回來的,等著等著,也便不再盼了。老板看蕭紅也無力償還欠下的債務,就將她先當做人質(zhì),威脅蕭紅:如果還不上錢,就要把
蕭紅賣到“圈兒樓”(妓館)還債。
關(guān)于汪恩甲為什么離開,有兩種說法,一說他是無力償還債務,害怕承擔責任;一說是汪家出了大事,汪恩甲回去之后沒法脫身,就連汪家也全家不見了。關(guān)于這兩個說法,孰真孰假不再評判。這時候的蕭紅,一個挺著大肚子的孕婦,靜靜地呆在發(fā)霉的儲藏室里,寫寫畫畫,絲毫沒有依靠,有如青杏一般的苦澀。

這時候的她不知道,這只是她苦難人生的一個開始。
蕭紅后來相繼遇見了蕭軍、端木蕻良,有過短暫的甜蜜愛情,但是都沒有得到一個圓滿的結(jié)局。除了當時的時代背景之外,這也與她的性格有一定的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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