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侯,最愛做的事情是問領居借故事會。那本小小故事會,事隔多年,依然回味。
這之后呢,上學,上班,平淡如水的日子里,卻把書忘記了。偶爾翻看書籍,也是匆匆瀏覽而已,不留任何痕跡,等于沒看。
直至2018年加入剽悍讀書營。這一年看書的總和比很多年都多。
現在想來,自己真是書看得少了。但隨著書閱讀量的提升,多少還是有點經驗的。跟大家分享吧。
書不在多,要重復地去讀
以前看書就看一遍,能看兩遍的書真是少之又少。而書怎么可能一遍就能看懂?這么簡單的道理,卻要好多年后才明白。
重復的意義:在于挖掘作者的內心世界的真實想法。只有多讀,才更有可能領會意圖。
邊讀邊記錄,不失為好的做法
看到好詞好句,忍住有抄下來的欲望。在抄寫的過程,加深對句子的理解。同時可以針對某一篇文章進行思維導圖的繪制。而繪制的過程,是一種思考的過程,它能引發(fā)你去思考,更深度思考。
教,是更好地閱讀
讀完書,無論如何,嘗試著把書中的內容講給別人聽。在與別人互動的過程中,你會發(fā)現,自己和他人之間以及各自存在的問題點進行剖析,可以快速找到根結點,然后去想辦法去改進。不斷優(yōu)化內容,從而達到更快更好的閱讀目的。
這三點,希望給讀者帶來啟發(f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