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xiàn)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tǒng)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
依法治國是黨執(zhí)政興國、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中央從發(fā)展戰(zhàn)略高度明確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要以民生需求為導向,將各項工作都納入到法治化軌道,以法治的方式解決好基層治理中的各種問題,不斷提高基層治理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做到遇事找法、解決問題、化解矛盾靠法,以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促進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
在推進依法治國過程中,法治思維尤為重要。在基層工作中要堅持好依法執(zhí)政,要運用好法治思維謀劃、處理工作中問題?;鶎宇I導干部擁有一定的權力,在行使權力過程中要求要用法治思維推動工作落實,做到法為民所用、權為民所用。
同時要推動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當前是“七五”普法的重要時期,我們基層干部參與基層治理工作,同樣有義務做好法律的宣傳普及工作,在落實工作中要做好普法與中心工作推進相結合,要帶動群眾學法,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的利益,不斷推動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