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聲明:本文系振委會推文,原創(chuàng)首發(fā),文責自負。我十七歲,好多事還不懂,就說點實在的吧。
人活著,誰沒點貪戀呢?貪戀妻子夜里留的那盞燈,暖黃的光打在拖鞋上,等著人回家;貪戀孩子放學,書包往地上一摔就喊餓的莽撞,手里還攥著給你留的半塊橡皮;貪戀爸媽打電話,末了總重復三遍“天冷加衣”,掛了又發(fā)來條一模一樣的短信。這些貪,是把日子泡在溫水里,越泡越有滋味。
可要是把這“貪”用到百姓身上,哪怕是偷偷拿了人家一針一線,就像把自家的梯子搭到了別人的墻頭上,踩上去再穩(wěn),心里也發(fā)虛。你站得再高,腳下的磚是偷來的,風一吹就晃。
有人說我毛頭小子懂什么政治?其實我真不懂那些條文。但我知道,當官的該護著百姓,就像賣菜的該稱足斤兩,修鞋的該釘牢鞋跟——這不是什么高要求,是做人做事的本分。就像你不能說“今天少給二兩菜沒事”,也不能說“這鞋釘松點湊活穿”,一旦松了口,明天就敢把秤砣換小,把鞋釘換成半截的。
標準這東西,就像老房子的地基,你今兒覺得松點沒事,明兒就敢挖掉一塊磚,最后塌下來,砸的還是住這兒的人。清廉該是掛在梁上的匾,越擦越亮,而不是墊在腳下的磚,踩久了就磨成粉。
我家不算差,從小沒為錢愁過。倒不是說錢沒用,只是見過我爸把剛發(fā)的工資分一半給老家的叔叔,見過我媽把新衣服打包寄給山區(qū)的孩子——那時候覺得,錢花在這些地方,才有點意思。比堆在抽屜里生灰強多了。有人笑我“不知人間疾苦”,可那些滿腦子錢的人,大概也沒見過,兩個人坐著不說話,光聽窗外的雨就覺得踏實的日子。
我知道,窮過的人怕孩子再受窮,這沒錯??梢瞧戳嗣吓溃蜑樽约液⒆哟┙鸫縻y,眼睜睜看著別人家孩子連文具都湊不齊——你說,這和當年讓你受窮的那些人,有啥兩樣?不過是把欺負人的位置,換了個人坐罷了。
其實人心里都有桿秤,一頭挑著自己的日子,一頭挑著別人的難處。兩頭平了,走起來才穩(wěn)當。十七歲的秤或許還沒壓過多少重量,但我知道,歪了的秤,稱不出像樣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