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雙粉紅色的人字拖名字就叫粉色的人字拖。
去年的八月十五號,上海下了很大的雨,十塊錢的雨傘正合我意地沒能阻止我還沒走完南京路就濕透了的悲劇。站在華麗麗的外灘對面的大馬路上,看著對面CBD高樓大廈威武雄壯,背后各大銀行財大氣粗的魅力之都,那是我還小著呢,完全不能承受當(dāng)時巨大落差下淪為落湯雞加小丑的我的存在。
當(dāng)時腦子里唯一的想法——魅力之都,請賜予卑微的我一雙十塊錢的拖鞋吧。這個城市至少有一點(diǎn)不是那么討厭,除了望而卻步的CBD,它還保有王安憶《長恨歌》當(dāng)中的一點(diǎn)點(diǎn)痕跡。那天我住在一個破舊古老的巷子里面,在住所對面的小超市花了20塊人民幣買到了我的粉紅時尚人字拖。后面的幾天時間里,我驕傲的穿著它們走了一遍又一遍的外灘,看了一遍又一遍的高樓,我也沒有想到,區(qū)區(qū)一雙20塊的人字拖居然給了我和這個城市平視的自信。
人老得太快了,不過我還是常常厚臉皮地穿著時尚時尚最時尚的粉紅人字拖,穿梭在每一個城市的大街小巷,穿梭在學(xué)校的寢室、教室和食堂之間,穿梭在遇見的每一個人群里,驕傲地像龐麥郎終于得到了摩擦的很厲害滑板鞋一樣。現(xiàn)在是2015年的9月,每次穿起人字拖的時候,我還是會想到那個不好也不算太壞的雨天,想到它領(lǐng)我走過的太多十字路口。
又想盜用一次海子的詩句了:今夜我不關(guān)心人類,我只想你,我的人字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