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鑄像
范蠡乘輕舟以浮于五湖
《國語·第21章·越語下》
【原文】
反至五湖,范蠡辭于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復入越國矣?!?/p>
王曰:“不穀疑子之所謂者何也?”
對曰:“臣聞之,為人臣者,君憂臣勞,君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會稽,臣所以不死者,為此事也。今事已濟矣,蠡請從會稽之罰?!?/p>
王曰:“所不掩子之惡,揚子之美者,使其身無終沒于越國,子聽吾言,與子分國。不聽吾言,身死,妻子為戮?!?/p>
范蠡對曰:“臣聞矣。君行制,臣行意?!?/p>
遂乘輕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終極。
王命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而朝禮之。
【今譯】
范蠡是越國大夫,越國被吳國打敗后,范蠡曾作為人質在吳國被扣二年,回國后,幫助勾踐富國強兵,終于滅亡吳國。
范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且他深知勾踐是個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安樂的君王。
越王勾踐滅吳反回五湖時,范蠡毅然向越王告辭,請求辭官而去,說:“您努力勤勉治理國家吧,我就不回越國了,臣不復入越國矣?!?/p>
越王驚奇地問:“我很疑惑,不明白先生您為什么要這樣說呢,不谷疑子之所謂者何也?”
范蠡回答說:“臣聞之,我聽說,做臣子的,為人臣者,君王憂慮,臣子就要為國君分擔憂慮并為他操勞,君憂臣勞,君王受到侮辱,臣子就要為他去死。過去君王困守會稽受到兵敗之辱時,昔者君王辱于會稽,那個時候我之所以沒有去死,為的是報仇。如今仇已報,事已濟矣,請讓我補受在會稽時就應該受到的懲罰,蠡請從會稽之罰?!?/p>
越王勾踐誠懇地挽留他,說:“如果有不原諒你的過失,所不掩子之惡,不稱贊你的美德的人,揚子之美者,我將讓他在越國不得善終。你聽我的話,子聽吾言,留下來,我要把國政分一部分給你主管,與子分國,可將越國的一半分給你治理。你不聽我的話,不聽吾言,堅持要走,就不僅你將要被處死,還要將你的妻子兒女也一同殺掉?!?/p>
范蠡卻說:“我聽到您的命令了,臣聞命矣,您可以執(zhí)行您的法令,依法行事,君行制,臣子卻要按個人意志行事,臣行意,我辭官為民的決心已經(jīng)定下來了?!?/p>
于是范蠡終于找個機會乘著小船,遂乘輕舟,泛游于五湖之上,以浮于五湖,沒有人知道他最后的去向,莫知其所終極。
范蠡走后,越王勾踐既惋惜又傷心,便命令工匠用上等的金屬,良金,制成范蠡的像,鑄了范蠡的金像,寫范蠡之狀,上至君王,下至大夫,都要定期朝拜。
【賞析】
公元前473年(吳王夫差23年),經(jīng)過三年的圍攻,越軍終于全面擊敗吳軍,把吳王夫差等囚禁在姑蘇山(今江蘇蘇州)。
越王勾踐的成功,頗得益于范蠡和文種的謀劃和出力。
范蠡是楚國宛(今河南南陽)人,文種是楚國郢人。這兩位來自楚國的賢才,一文一武,是越王成就霸業(yè)的左膀右臂。
勾踐滅吳之后,封范蠡為上將軍,而此時的范蠡,已經(jīng)覺察到了越王只是那種共患難,而不能與人分享榮耀的君主,于是辭掉了官職,乘船從海上到了齊國。
范蠡退居在齊國,在山東半島的海濱勞作,資財累積過萬,有了數(shù)十萬的家產(chǎn)。
齊國人聽說范蠡賢明,就請他做相,范蠡嘆息道:“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致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p>
于是,他歸還相印,散盡家財,將東西分給朋友、鄉(xiāng)鄰,帶上珍貴的物品又悄悄地離開了。
以后,范蠡定居在陶(今山東定陶),改名換姓,自號鴟夷子皮(鴟夷,是一種皮袋,用之可裝很多東西,不用則可以卷起來帶走,自由自在,非常方便)。
陶地四通八達,物品交易方便,經(jīng)商容易致富,他努力經(jīng)營,以經(jīng)商而致富,人稱陶定公。
范蠡既擺脫了伴君如伴虎的險境,又掃去官場的種種煩惱,真乃見識卓然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