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直想寫這么一篇面向對象的文章,實在是沒時間動手,還有就是懶的動手。為什么會懶得動手呢?原因有以下幾點:
1.面向對象的資料網(wǎng)上一大推,也用不著花時間寫;
2.自認為對面向對象很了解。
但是,也遇到一些實際性的問題。感覺很了解面向對象,但是講不出來、或是講不好、或是云里霧里的,越講越復雜。難道越是高大上的東西,越講不明白嗎?好像不是!那就接著分析。
面向對象
什么是面向對象?為什么要用面向對象?面向對象是怎么來的?面向對象能干什么?感覺這幾個問題好牛逼。我會把這幾個問題融入到以下的敘述中,慢慢分析。
我現(xiàn)在都還記得,那時候炫耀自己的項目,“純面向對象開發(fā)”……一個“純”字,頓時逼格滿滿?,F(xiàn)在想來,那時候說話確實不走腦子?!凹兠嫦驅ο蟆保€有“不純”的么?“不純”的是什么?是雜質,是渣滓?是那些if...else...,是不是應該被剔除?問題是,你剔除了if...else ...,你項目里還能剩下些什么?
不知道大家以前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我覺得這是一個好問題?!凹兠嫦驅ο蟆边@種說法背后折射出來的,就是把“面向對象”和“面向過程”對立化,從而把“面向對象”人為拔高人為神話。
我覺得,一步一步由淺入深的理解“面向對象”,正確的姿勢應該是這樣的:
首先,同學們已經(jīng)理解了方法/函數(shù),明白為了代碼的重用,我們需要一個又一個的函數(shù)。
那么,假設我們有一個項目,十萬行代碼(這其實就是微型項目),按一個函數(shù)平均50行計算,就會有2000個函數(shù)!好,問題來了,2000個函數(shù)啊,別說你記住了,你先想想,你咋命名?呵呵。
所以,一定得想辦法,把他們“歸類”(大家注意這個“類”字):這50個函數(shù),都是干這事兒的;那50個函數(shù),都是干那事兒的……分門別類之后,2000個函數(shù),50個類,這樣,是不是有條理得多,清晰得多了呢?然后,調用一個方法的時候,先找到類,再找這個類下面的函數(shù),是不是更流暢一些?比如:Blog.Publish(),Comment.Publish(),Blog.Agree(),Comment.Agree()……你看,也不用擔心“重名”了。
這才是對“類”最基本最入門的理解——然而,很多同學,恰恰是缺乏這種最基本的理解,或者理解得不夠深入,就直接奔那些“高大上”的概念去了。從而,在開發(fā)過程中整出很多莫名其妙的“幺蛾子”來。
可能有些同學不服氣,“我怎么就理解得不夠深入啦”,“這還需要這么深入理解”?或者,還有一些同學,要教育教育我,“你這個理解太初淺了”,“引入‘面向對象’,是為了‘重用’‘抽象’”,“來來來,我給你講講‘設計模式’,高級貨!”……
這就是問題所在!有些同學,用了一堆的“高級貨”,把本來復雜的程序搞得“更復雜”了。于是,有了所謂“濫用”,“濫用繼承”“濫用設計模式”“濫用……”我想,有過一定開發(fā)經(jīng)驗的同學一定聽說過甚至見識過這種“濫用”的,夠酸爽吧?哈哈。那么,怎么才算“濫用”,怎么才能避免“濫用”?
其核心就在于理解一點:面向對象(其實包括所有針對“企業(yè)級應用”開發(fā)的思路策略),核心目的都是“降低系統(tǒng)的復雜度”,注意:降低,降低,降低,而不是“增加”系統(tǒng)的復雜度。業(yè)務需求本身已經(jīng)夠復雜了,就不要再給代碼里“添亂”了。
請注意,這里的“復雜”,通常指的是“繁多”“雜亂”“無序”,人腦難以應付。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呢?無它,歸類而已。
好了,回到“面向對象”,我們已經(jīng)把函數(shù)進行了歸類,感覺上舒服多了。然而,當代碼量進一步膨脹,達到100萬級的時候,就是類,也有500個了,我們的腦子還是不夠用了。這時候,我們就會問:可不可以把這些類再進一步的歸類呢?
當然可以,于是就有了“繼承”;在“繼承”的基礎上,又有了“多態(tài)”;有了“多態(tài)”,就有了“設計模式”……
這些東西這篇博客我都不想講,一篇博客也講不了——太龐大了。
那我想講的是什么?
是順序,是目的。
是先有方法函數(shù),然后才有類;是有了類,然后才有了繼承……
或者,更準確的說:是先有了一堆一堆多得讓人抓狂的方法函數(shù),才有了類;是先有了一堆一堆多得讓人抓狂的類,才有了繼承……
更本質的說法:是先有了問題,然后才有解決方案。
而我們使用各種工具方法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
我想,最大的問題就在于:一開始,“面向對象”這玩意兒就是被“灌”進腦子里的,而且你還被不停的灌輸它好很好灰常好——但究竟怎么個好法,卻很少有人能說得清楚。所以一直暈乎暈乎的,不明覺厲。而且你會自然而然的產(chǎn)生一種心理:面向對象好,沒有面向對象就是不好的。
這當然是不對的。
你可以把“面向對象”當做機關槍,機關槍火力猛射程遠,但這并不是說機關槍就是最好的,手槍步槍狙擊槍都是渣,而是各有各的用途。
這本來很好理解,然后,當你手里有了一把機關槍,而你又狂熱的喜歡這把機關槍的時候,事情就變味了。你會說,機關槍一樣可以干手槍的活,
我用機關槍比你用手槍還好使,
你覺得不好用,那是你不會用,
不信你看著……
這就走上邪路了。
機關槍這個例子,如果現(xiàn)實生活中真有這樣的人,你一定覺得他是瘋子。
但在IT圈里,其實到處都是這種瘋子。隔三差五的各種語言撕逼、框架撕逼、陣營撕逼,本質上,不就這么回事么?
矯枉過正的說,“面向對象”,或者“面向對象粉”們,確實有走上邪路的傾向。
如果說你確實能把“機關槍”玩出“狙擊槍”的效果,那邪也邪得有個性,溜得飛起!問題是絕大多數(shù)人,沒有這種本事,邯鄲學步,就有些尷尬了。
我舉一個例子:
現(xiàn)在有兩個類,一個用戶類(User),一個博客類(Blog),現(xiàn)在有一個發(fā)布博客的方法(Publish)。
那么,“發(fā)布博客”這個方法,究竟是應該放在用戶的類里面,還是博客的類里面?即:究竟是User.Publish(Blog)呢,還是Blog.Publish()?
以下為思考時間:
滴答……
滴答,滴答……
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按照“萬物皆對象”,“對象映射實體”,“方法就是對象的行為”……之類的格言來套的話,當然應該是User.Publish(Blog),你看,用戶 發(fā)布 博客,一一對應??!美滴很~~就像我們老師教的那樣,名詞做對象,動詞做方法……
但有過一定開發(fā)經(jīng)驗的同學,就知道應該是Blog.Publish(),但為什么呢?這看起來好像不對???博客怎么會發(fā)布呢?博客自己發(fā)布自己?什么鬼?不通?。?/p>
確實不通,不過是你自己沒“通”;或者,一開始就錯了。
要理解這個問題,就得回到面向對象的“起點”,明白“面向對象”要解決的問題,不是什么“映射客觀世界”,就這個問題,也還談不上什么“繼承多態(tài)”(“封裝”勉勉強強,但根還不在這里)。
讓我們再回頭復習遍:已經(jīng)有了一堆一堆的方法,再引入一個又一個的“類”,目的是什么?把方法裝進一個又一個的類里面,分門別類,是不是為了照顧我們的“大腦”——這可憐的資源有限的人腦?電腦就沒這些麻煩,方法都不用,01010010000101001001……就OK了。所以,假設有50個類,是不是每個類里的方法數(shù)目都差不多,勻稱一些,我們的分類就更有意義一些?
假設User.Publish(Blog)的邏輯成立的話,是不是還會有User.Publish(Comment),User.Agree(Blog),User.Logon(),……,User.FlyToSky()……一個系統(tǒng),是不是幾乎所有的操作,都是User干的?這User不是要上天啊!我們“分門別類”的工作,是不是就沒有意義了?以前是記一堆函數(shù),現(xiàn)在是記User下面的一堆函數(shù),有個毛用??!
但我經(jīng)??吹筋愃芔ser這樣的萬能類,有輕重程度的差別,但本質上,這種代碼,就是“披著‘面向對象’的皮”,干著……干著什么事呢?干著亂七八糟的事。
當然,還有濫用繼承,層層疊疊的像個十八層寶塔一樣,又百轉千回的像個死亡迷宮一樣,你咕噥一句“整復雜了”,架構師一臉傲嬌鼻孔朝天,“面向對象,高級貨!哪那么容易的……”
總結
1. 面向對象,以及所有的軟件工程思想方法,其目的都是把復雜的問題簡單化,而不是相反。
2. 所謂“簡單化”,指的是讓我們人類的大腦覺得“簡單”,而不是電腦。電腦?0101010010000010101010……才最簡單。
3. 記住上面兩個原則,明白:軟件開發(fā)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炫技”。尤其是不要為了“炫技”而把本來就復雜的問題搞得更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