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理解面向?qū)ο?/h2>

前言

一直想寫這么一篇面向?qū)ο蟮奈恼?,實在是沒時間動手,還有就是懶的動手。為什么會懶得動手呢?原因有以下幾點:

1.面向?qū)ο蟮馁Y料網(wǎng)上一大推,也用不著花時間寫;

2.自認為對面向?qū)ο蠛芰私狻?/p>

但是,也遇到一些實際性的問題。感覺很了解面向?qū)ο?,但是講不出來、或是講不好、或是云里霧里的,越講越復(fù)雜。難道越是高大上的東西,越講不明白嗎?好像不是!那就接著分析。

面向?qū)ο?/h3>

什么是面向?qū)ο??為什么要用面向?qū)ο??面向?qū)ο笫窃趺磥淼模棵嫦驅(qū)ο竽芨墒裁??感覺這幾個問題好牛逼。我會把這幾個問題融入到以下的敘述中,慢慢分析。

我現(xiàn)在都還記得,那時候炫耀自己的項目,“純面向?qū)ο箝_發(fā)”……一個“純”字,頓時逼格滿滿?,F(xiàn)在想來,那時候說話確實不走腦子。“純面向?qū)ο蟆?,還有“不純”的么?“不純”的是什么?是雜質(zhì),是渣滓?是那些if...else...,是不是應(yīng)該被剔除?問題是,你剔除了if...else ...,你項目里還能剩下些什么?

不知道大家以前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我覺得這是一個好問題?!凹兠嫦?qū)ο蟆边@種說法背后折射出來的,就是把“面向?qū)ο蟆焙汀懊嫦蜻^程”對立化,從而把“面向?qū)ο蟆比藶榘胃呷藶樯裨挕?/p>

我覺得,一步一步由淺入深的理解“面向?qū)ο蟆?,正確的姿勢應(yīng)該是這樣的:

首先,同學們已經(jīng)理解了方法/函數(shù),明白為了代碼的重用,我們需要一個又一個的函數(shù)。

那么,假設(shè)我們有一個項目,十萬行代碼(這其實就是微型項目),按一個函數(shù)平均50行計算,就會有2000個函數(shù)!好,問題來了,2000個函數(shù)啊,別說你記住了,你先想想,你咋命名?呵呵。

所以,一定得想辦法,把他們“歸類”(大家注意這個“類”字):這50個函數(shù),都是干這事兒的;那50個函數(shù),都是干那事兒的……分門別類之后,2000個函數(shù),50個類,這樣,是不是有條理得多,清晰得多了呢?然后,調(diào)用一個方法的時候,先找到類,再找這個類下面的函數(shù),是不是更流暢一些?比如:Blog.Publish(),Comment.Publish(),Blog.Agree(),Comment.Agree()……你看,也不用擔心“重名”了。

這才是對“類”最基本最入門的理解——然而,很多同學,恰恰是缺乏這種最基本的理解,或者理解得不夠深入,就直接奔那些“高大上”的概念去了。從而,在開發(fā)過程中整出很多莫名其妙的“幺蛾子”來。

可能有些同學不服氣,“我怎么就理解得不夠深入啦”,“這還需要這么深入理解”?或者,還有一些同學,要教育教育我,“你這個理解太初淺了”,“引入‘面向?qū)ο蟆?,是為了‘重用’‘抽象’”,“來來來,我給你講講‘設(shè)計模式’,高級貨!”……

這就是問題所在!有些同學,用了一堆的“高級貨”,把本來復(fù)雜的程序搞得“更復(fù)雜”了。于是,有了所謂“濫用”,“濫用繼承”“濫用設(shè)計模式”“濫用……”我想,有過一定開發(fā)經(jīng)驗的同學一定聽說過甚至見識過這種“濫用”的,夠酸爽吧?哈哈。那么,怎么才算“濫用”,怎么才能避免“濫用”?

其核心就在于理解一點:面向?qū)ο螅ㄆ鋵嵃ㄋ嗅槍Α捌髽I(yè)級應(yīng)用”開發(fā)的思路策略),核心目的都是“降低系統(tǒng)的復(fù)雜度”,注意:降低,降低,降低,而不是“增加”系統(tǒng)的復(fù)雜度。業(yè)務(wù)需求本身已經(jīng)夠復(fù)雜了,就不要再給代碼里“添亂”了。

請注意,這里的“復(fù)雜”,通常指的是“繁多”“雜亂”“無序”,人腦難以應(yīng)付。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呢?無它,歸類而已。

好了,回到“面向?qū)ο蟆?,我們已?jīng)把函數(shù)進行了歸類,感覺上舒服多了。然而,當代碼量進一步膨脹,達到100萬級的時候,就是類,也有500個了,我們的腦子還是不夠用了。這時候,我們就會問:可不可以把這些類再進一步的歸類呢?

當然可以,于是就有了“繼承”;在“繼承”的基礎(chǔ)上,又有了“多態(tài)”;有了“多態(tài)”,就有了“設(shè)計模式”……

這些東西這篇博客我都不想講,一篇博客也講不了——太龐大了。

那我想講的是什么?

是順序,是目的。

是先有方法函數(shù),然后才有類;是有了類,然后才有了繼承……

或者,更準確的說:是先有了一堆一堆多得讓人抓狂的方法函數(shù),才有了類;是先有了一堆一堆多得讓人抓狂的類,才有了繼承……

更本質(zhì)的說法:是先有了問題,然后才有解決方案。

而我們使用各種工具方法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

我想,最大的問題就在于:一開始,“面向?qū)ο蟆边@玩意兒就是被“灌”進腦子里的,而且你還被不停的灌輸它好很好灰常好——但究竟怎么個好法,卻很少有人能說得清楚。所以一直暈乎暈乎的,不明覺厲。而且你會自然而然的產(chǎn)生一種心理:面向?qū)ο蠛茫瑳]有面向?qū)ο缶褪遣缓玫摹?/p>

這當然是不對的。

你可以把“面向?qū)ο蟆碑斪鰴C關(guān)槍,機關(guān)槍火力猛射程遠,但這并不是說機關(guān)槍就是最好的,手槍步槍狙擊槍都是渣,而是各有各的用途。

這本來很好理解,然后,當你手里有了一把機關(guān)槍,而你又狂熱的喜歡這把機關(guān)槍的時候,事情就變味了。你會說,機關(guān)槍一樣可以干手槍的活,

我用機關(guān)槍比你用手槍還好使,

你覺得不好用,那是你不會用,

不信你看著……

這就走上邪路了。

機關(guān)槍這個例子,如果現(xiàn)實生活中真有這樣的人,你一定覺得他是瘋子。

但在IT圈里,其實到處都是這種瘋子。隔三差五的各種語言撕逼、框架撕逼、陣營撕逼,本質(zhì)上,不就這么回事么?

矯枉過正的說,“面向?qū)ο蟆保蛘摺懊嫦驅(qū)ο蠓邸眰?,確實有走上邪路的傾向。

如果說你確實能把“機關(guān)槍”玩出“狙擊槍”的效果,那邪也邪得有個性,溜得飛起!問題是絕大多數(shù)人,沒有這種本事,邯鄲學步,就有些尷尬了。

我舉一個例子:

現(xiàn)在有兩個類,一個用戶類(User),一個博客類(Blog),現(xiàn)在有一個發(fā)布博客的方法(Publish)。

那么,“發(fā)布博客”這個方法,究竟是應(yīng)該放在用戶的類里面,還是博客的類里面?即:究竟是User.Publish(Blog)呢,還是Blog.Publish()?

以下為思考時間:

滴答……

滴答,滴答……

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按照“萬物皆對象”,“對象映射實體”,“方法就是對象的行為”……之類的格言來套的話,當然應(yīng)該是User.Publish(Blog),你看,用戶 發(fā)布 博客,一一對應(yīng)啊!美滴很~~就像我們老師教的那樣,名詞做對象,動詞做方法……

但有過一定開發(fā)經(jīng)驗的同學,就知道應(yīng)該是Blog.Publish(),但為什么呢?這看起來好像不對啊?博客怎么會發(fā)布呢?博客自己發(fā)布自己?什么鬼?不通??!

確實不通,不過是你自己沒“通”;或者,一開始就錯了。

要理解這個問題,就得回到面向?qū)ο蟮摹捌瘘c”,明白“面向?qū)ο蟆币鉀Q的問題,不是什么“映射客觀世界”,就這個問題,也還談不上什么“繼承多態(tài)”(“封裝”勉勉強強,但根還不在這里)。

讓我們再回頭復(fù)習遍:已經(jīng)有了一堆一堆的方法,再引入一個又一個的“類”,目的是什么?把方法裝進一個又一個的類里面,分門別類,是不是為了照顧我們的“大腦”——這可憐的資源有限的人腦?電腦就沒這些麻煩,方法都不用,01010010000101001001……就OK了。所以,假設(shè)有50個類,是不是每個類里的方法數(shù)目都差不多,勻稱一些,我們的分類就更有意義一些?

假設(shè)User.Publish(Blog)的邏輯成立的話,是不是還會有User.Publish(Comment),User.Agree(Blog),User.Logon(),……,User.FlyToSky()……一個系統(tǒng),是不是幾乎所有的操作,都是User干的?這User不是要上天??!我們“分門別類”的工作,是不是就沒有意義了?以前是記一堆函數(shù),現(xiàn)在是記User下面的一堆函數(shù),有個毛用?。?/p>

但我經(jīng)??吹筋愃芔ser這樣的萬能類,有輕重程度的差別,但本質(zhì)上,這種代碼,就是“披著‘面向?qū)ο蟆钠ぁ?,干著……干著什么事呢?干著亂七八糟的事。

當然,還有濫用繼承,層層疊疊的像個十八層寶塔一樣,又百轉(zhuǎn)千回的像個死亡迷宮一樣,你咕噥一句“整復(fù)雜了”,架構(gòu)師一臉傲嬌鼻孔朝天,“面向?qū)ο?,高級貨!哪那么容易的……?/p>

總結(jié)

1. 面向?qū)ο?,以及所有的軟件工程思想方法,其目的都是把?fù)雜的問題簡單化,而不是相反。

2. 所謂“簡單化”,指的是讓我們?nèi)祟惖拇竽X覺得“簡單”,而不是電腦。電腦?0101010010000010101010……才最簡單。

3. 記住上面兩個原則,明白:軟件開發(fā)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炫技”。尤其是不要為了“炫技”而把本來就復(fù)雜的問題搞得更復(fù)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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