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之楊藏本(夢稿本)(之五)
青埂峰下有情郎zjy
文化領域創(chuàng)作者
此處所謂“改本”及“蘭墅定本”,應是相指1791年以后的程、高排印本而言,后面將再提到此點。在第103回第二頁,有紅筆勾抹一處,并添一“后”字。這是楊藏本中第三次出現(xiàn)紅筆字。此外抄本中很多地方都有“楊繼振”或“又云”的印鑒。這些印鑒多半都是表示在各冊中原抄本起訖之處。
檢視楊藏本通篇文字,原抄本最初似乎是經過兩道工序。第一道是一行一行,一字一字正式抄錄的文句,為方便下文討論起見,我們稱這一部分正式抄錄的文句為“正文”。由筆跡看來,全部120回的“正文”是由幾個不同的抄手抄寫而成。據(jù)林冠夫先生考證,夢藏本“在同一時期內由甲乙丙四人分工合作過錄完成”,前80回的抄手是甲乙丙三人,后40回的抄手是甲丁。雖然“正文”抄手的書法有好有壞,但總體上力求工整。這說明楊藏本的“正文”不是原稿,因為按常理沒有一個作家的原稿會是如此工整寫下來的,而且前后筆跡也不會如此不同。楊藏本的第二道工序就是有人根據(jù)“正文”進行修改,這一部分我們稱之“改文”,各回中“改文”有繁有簡。不過到了后四十回(第八十回以后)“改文”極多,有幾頁“改文”的字數(shù)甚至超過“正文”的字數(shù)。“改文”之人原意是想把“改文”盡量都寫在“正文”旁邊行間以方便對比,因此有很多頁“改文”太多,以致與“正文”錯綜間雜密集一處,難以閱讀需要耐心分辨。有的書頁“改文”實在太多,在行間根本無法寫下,于是這些“改文”便被寫在一個紙條上附貼于該頁書上,這些寫有“改文”的紙條我們稱之“附條”。據(jù)統(tǒng)計全抄本共有18個“附條”,其中16個“附條”集中于后40回,只有2個“附條”出現(xiàn)在前80回中,一個在第24回第6頁;另一個在第37回第1頁,而此附條據(jù)前引之朱筆批注已“逸去”。所有的“改文”字跡都很潦草,行間的真“改文”是出于一個人的筆跡,而“附條”的“改文”則共有兩種不同的筆跡。關于這個問題將在后文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