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發(fā)《深圳都市報》,2001年。
那時候的自己寫了很多情感小文,發(fā)給報刊雜志,得到稿費就特別開心。青春多好??!

曾深愛過一個男孩,愛到深深的夜里因思念他而不能成眠。其實以前也有過情感上的挫折,更承受過無數(shù)來自生活的沉重壓力,但從來沒有像這次這樣,感情如破堤的洪水,一發(fā)不可收拾,自己的整個身心被一個男孩的影子完全占據(jù),纏綿數(shù)月之久。很多次拿起了電話,在手機地址簿里找到他的號碼,卻終究沒有勇氣撥出。
那份情感在心里堆積得太深的時候,我只能把它變成文字,在心里輕輕地唱。我在文章中寫到:我愛上了一個有著陽光般活力的男孩,我愛他的陽光氣息。然而,那道陽光太燦爛,所以我不敢靠近。我只能遠遠地注視著他,默默地感受每次與他擦肩而過的幸福。連擦肩而過也成了一種幸福,我是不是無藥可救了?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愛情面前,我的傲氣,豪氣,才氣,被自己內(nèi)斂。在愛情面前,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俘虜。
文章在報上發(fā)表了,我用的是真名。凌晨的3點鐘,他在我宿舍樓下打電話給我,讓我下去陪他聊天。你是不是喝酒了,我說。我終究沒有下去,盡管這是我期待已久的結(jié)果。這該是一個美麗的故事吧。男孩在報紙上看到女孩的文字后來找女孩,女孩因此擁有了甜蜜的夢寐以求的愛情。
我只是不想讓自己太沒有自我。在他面前我已木訥如石人,放棄所有自信與尊嚴。沒有我如此坦白的表白,他會注意到我嗎?我不要這份施舍般的愛。許多個夜晚,我把自己關(guān)在房里,一遍一遍地聽《望鄉(xiāng)》。每當(dāng)過場的音樂聲響起時,我的心就止不住哀傷。不為那詞,不為那曲,只因為他喜歡這首歌,而且唱得極好。
晚間談話節(jié)目的主持人在電話里聲嘶力竭地勸女孩子們:不要上男人們的當(dāng),不要被他們的甜言蜜語所傷??墒?,女孩們就是這樣,因了他的謊言,因了他的“風(fēng)中承諾”才覺得愛情的甜美。愛情中的女人,有幾個能如此理智?
男孩提出分手,女孩淚如雨下。跪下求他:不要離開。香港翡翠臺播出的生活劇里,女主角對深愛自己的男人講述另外一個男人,聲淚俱下:我可以不要面子,不要自尊,我只要他。是不是愛一個人愛到了極點,就不應(yīng)該再有所謂的尊嚴?有一首現(xiàn)代的流行歌曲:……所以我,求求你,別讓我離開你,沒有你,我不能感到一絲絲情意……
女人愛到如此地步,愛到如此卑微,有什么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