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午間毫無睡意,無意間點開了一位師弟的公眾號,翻著“歷史消息”一篇篇看下去,不小心看到了自己。
師弟在文中談天談地,談朋友,究其根本,其實在談自己。喜歡文字的人大抵是喜歡聊天的,胸腔里仿佛有一瓶香檳酒,總在源源不斷地冒泡。這些泡泡總會不小心公諸于世,在學(xué)生時代那可能叫“才氣”,在社會上可能就是“傻氣”了。為了不讓自己顯得很傻,大概熱衷于寫作的人,又總是孤獨的。因為一個人偷偷犯傻總比讓別人看著自己傻要好的多。

就我自己而言,甚覺從畢業(yè)到現(xiàn)在,真的沉默了很多,無論在生活中還是網(wǎng)絡(luò)里。而且,這種“沉默”還是我自己主動的。每天,當(dāng)完成繁瑣的工作,回到家里,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躺倒在床上,讓腰和脖子好好休息,或者拿起手機,點開娛樂節(jié)目看個夠。但是,保留著學(xué)生時代的習(xí)氣,我還不至于墮落到如此地步。書還是一本一本的買,一本一本的看。但是,那個樂于寫作的我似乎漸漸遠了。
今天,看到師弟的文字,又讓我想起了曾經(jīng)的我。人群中,人們的喜怒哀樂總有相同之處,同樣作為一個北上至京求學(xué)的人,我們的快樂或痛苦有相通之處,字里行間,有些微妙而綿長的共鳴。但是,如果不是看到這些文字,我大概永遠也不會知道。
所以,我又想到別人問過我的一個問題:上研究生有用嗎?我知道他們問題所指是說對找工作而言,所以一般來說,我只會回答“每個人情況不同,有沒有用讀了才知道”。但是,如果讓我嚴肅地回答這個問題,那一定是:有用。因為我遇到了一些與自己有同樣喜好的人,無論在人生追求上,甚或生活方式上,他們都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我不曾看見過的自己。
這段經(jīng)歷是一束溫暖的光,沉穩(wěn)地穿過明確的現(xiàn)在和不可知的未來。舉一個不恰當(dāng)?shù)睦?,在小說《卡羅爾》里,惶惑的年輕女孩特芮絲在與卡羅爾經(jīng)歷過公路旅行后,回到紐約,變得前所未有的勇敢和堅定。讀完研后,我的心態(tài)大抵類似如此。
說回文字本身。曾經(jīng),我以矯情為恥,以“為賦新詞強說愁”為無恥之恥,但是很不幸,年輕的底色大概就是這樣的。若非經(jīng)歷大苦痛大坎坷,一個人絕不可能在年少時就飽經(jīng)滄桑,幸運或不幸,我是一個平平無奇的普通人,所以文字中流露出來的稚氣自然亦無可避免。
記得在上研究生的時候,有一天上課,一位教授把他十六歲小女兒的博客給我們看,言語中很是驕傲。我們看了,不覺得有意思。教授看了我們的反應(yīng),笑著說“都是小女孩的心思”。我雖不覺得寫的有多好,但卻在那文字中看到了自己。十六歲的我,寫出來的文字不就是這樣嗎?一場雨會引發(fā)愁絲,在濃墨的夜里會失眠,看到滿天的星星會喜不自勝。筆名也起的很“中二”,現(xiàn)在都不好意思打出來。

但那就是我,對此我不接受批評。但我會自我批判。幾年前,我把QQ空間里的文章全刪了,盡管自己沒有底稿。只保留了一篇摘錄的白先勇的文章《樹猶如此》以明心志,“一切文學(xué),余愛以血書者”,現(xiàn)在,血性和真實才是我追求的,哪怕它是丑陋和不堪入目的。
從前有人說,“閱讀就是一場又一場的告別”,深以為然。寫作亦然。所以,我喜歡木心,喜歡毛姆,喜歡王小波,喜歡阿乙。因為在他們的文字中,是元氣淋漓,是暢快自然,每個字都像是自己的一小塊魂器,映射著過去,現(xiàn)在,甚至未來的自己。這難道不是寫作者的最大快樂嗎?
無戒365寫作訓(xùn)練營日更 Day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