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剛工作,工資很低,除了必須的生活開支外,我被迫成了“月光族”。
那一年,我用攢了3個月的工資買了一部諾基亞2600,可惜不到一個月就被小偷順走了。
那一年,我連回家過年的車票都買不起,我也不敢伸手向家里要錢,因為我知道,家里這幾年為了供我和弟弟上學(xué),已經(jīng)欠了一屁股債。
那一年,我沒有回家過年,一個人呆在宿舍,煮了7天的面條。年夜飯也就是多了兩個荷包蛋而已。
十幾年過去了,偶爾想起當(dāng)初自己一個人過年在宿舍吃面條的場景,還是忍不住心酸,那是我這輩子也忘不了的場景了。
《642件可寫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