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我在旁人面前做一個好女人,在你面前做一個壞女人,你最高的理想是一個冰清玉潔而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 —— 張愛玲
一到下班點(diǎn)我就趴桌上,不消一分鐘,立馬進(jìn)入淺睡。醒來看下手機(jī),坐我隔壁桌的同事給我發(fā)了這段話,我回復(fù)一句,像是《易燃易爆炸》的歌詞。她扭頭沖我一笑,“對嘛,原來我們現(xiàn)在聽到看到的,前人早就挑明說了”我撇了下嘴,“誰說不是呢?”
誰沒有經(jīng)歷過淚水婆娑的黑夜,幽幽地問情人的心為何善變難捉摸,昨天癡迷自己這款,明天心思又為他人活絡(luò)。偶爾,也想要為這些所謂的負(fù)心人說兩句,其實(shí)他們或是我們自身,也專一著呢。你看,這么多年了,書里寫的,歌里唱的,現(xiàn)實(shí)中上演的,能搔人心的,來來回回不就那幾款嗎?冰清玉潔又要富于挑逗性,白玫瑰和紅玫瑰,含苞待放和欲蓋彌彰……哪一個不善變,哪一個容易琢磨?說明什么呀,你以為是別人善變,很有可能是因?yàn)樽约禾怀刹蛔兞恕?/p>
正如《無聊的魅力》里所說的,“愛情的反諷之一,你越不喜歡一個人,越能夠信心百倍,輕而易舉的吸引他。強(qiáng)烈的欲望使人喪失愛情游戲中必不可少的一種漫不經(jīng)心……”簡而言之,就是那句“越作越有人愛”吧。有人嗤之以鼻,有人視為真理,還有一小撮人冷靜地分析是什么個原理。愛意讓我們視自己為螻蟻卻將愛人尊為美神,謙卑之心可能會獲取好感,卻無形之中挖出一條鴻溝,并給了并不是美神的普通人一架天梯。想想,即便是神,也更喜歡能和自己嬉笑打鬧的伙伴吧。所以。尊他何用。越不喜歡一個人,就具備了將他拉下神壇的無窮神力,讓他來塵世間打個滾劈個叉,這種體驗(yàn)感才是最寶貴的。那些能作會作的人,本身就具備一種無畏,能把日子無形過得生機(jī)勃勃,哪怕要伴著雞飛狗跳。
突然有些心疼那些懂事的孩子,他們常伴隨著敏感、體貼甚至是討好型人格這類字眼一起生長。初識時(shí),總會對這類人贊許不止,懂事特質(zhì)讓他們學(xué)會了不給任何人添麻煩,像一條舊的恰到好處的圍巾,柔軟親膚又立即可得的溫暖。久而久之,我們習(xí)慣了這種懂事之后,會有意無意的忽視它。他們又會變成隱忍的存在,就像穿久了的鞋墊,再怎么妥帖卻也不會得到贊許甚至是察覺。他們將不麻煩他人作為行為準(zhǔn)則,以獲得他人的認(rèn)可和喜愛,卻少了人人心底都向往的無界限感,以及對規(guī)則秩序的破壞沖動。的確,圍巾很暖,但冰渣掉在脖子里的感受更難得。舒適的鞋墊很重要,但真正能給我留下傷疤的是那些打腳的鞋。這就是我對生活很失望的地方,它總是讓懂事的人去承擔(dān)糟糕的感受。
難道要讓所有懂事的孩子全都作起來嗎?說得好像很容易似的。比改變愛人更難的是改變自己,或許在你還沒能完全掌握各種花式作法時(shí),曾經(jīng)擾亂你心的人,如今卻讓你心如止水。不論是冷冷清清,亦或是風(fēng)風(fēng)火火,相互交織才是生活該有的樣子。然后暗自笑笑,最愛的最難取悅的,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