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寫了幾十萬字,每次用到“的”、“地”、“得”三個字的時候,心里忐忑不安。早打算拿出《新華字典》查一查三個字的含義和用法,無奈總有各種借口讓我將這件事情推之又推。
午后,鄭重其事地拿出《新華字典》查了它們的用法,現(xiàn)在,摘錄出來分享給文友,希望對大家有用。
1.助詞“的”
(1)用在定語的后面。
a.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一般的修飾關(guān)系,如:優(yōu)雅的舉止|可愛的家鄉(xiāng)。
b.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領(lǐng)屬關(guān)系,如:父親的背影|我國的首都。
c.定語是指人的名詞或者人稱代詞,中心詞和前面的動詞和起來構(gòu)成一種動作,表示這個人是所說動作的受害者,如:找我的麻煩|開他的玩笑.
(2)用在構(gòu)成沒有中心詞的“的”結(jié)構(gòu)。
a.代替上文所說的人或者物。如:這件衣服不是我的,那件衣服才是我的。
b.指某一種人或者物。如:男的|送信的|賣菜的
c.表示某種情況。如:大熱天的,怎么不開窗戶?
d.用和主語相同的人稱代詞加“的”表示賓語,表示別的事和這個人無關(guān)。如:這沒你事,只管睡你的去。
e.“的”字前后用相同的形容詞和動詞等,連用這樣的結(jié)構(gòu),表示有這樣的,那樣的,如:老的老,小的小|唱的唱,跳的跳。
(3)用在某些句子動詞和賓語之間,強調(diào)這動作的實施者或時間、地點、方式等,(用于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事),如:誰寫的這篇文章?|我是在那家商場買的衣服。
(4)用在陳述句句尾,表示肯定語氣。如:這件事的利害關(guān)系,我是清楚的。|水是冷的。
(5)用在兩個相同的詞和短語后,表示“等等”“之類”的意思。如:同學(xué)們掃地擦桌的,忙個不停。
(6)用在兩個數(shù)量詞中間,表示相乘或者相加。
2.助詞“得”
(1)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后面,表示連接成都或結(jié)果的補語。如,好得很|累得滿頭大汗。
(2)用在某些動詞和補語之間,表示可能。如:做得到|說得出。
(3)用在動詞后面,表示可能、可以。如:食堂里的飯簡直吃不得|要得。
(4)用在動詞后面,表示動作已經(jīng)完成了(多見于早期白話)。
3.助詞“地”
表示它前面的短語或者詞組是狀語,用來修飾動詞或形容詞性中心語。如:實事求是地處理問題|合理地安排作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