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怒時勿與人書,極喜時勿與人物

這句話告訴我們生氣發(fā)怒的時候不要隨便到處發(fā)牢騷,高興的時候也不要隨便許諾答應別人任何事情。

生氣的時候我們大多數(shù)是被情緒帶著走的,甚至是會做出不理智的決定,等到清醒的時候后悔莫及,同樣開心的時候也難免會有不理性的成分,如果這個時候因為一時興起做出某個承諾后面有兌現(xiàn)不了,就失信于人了。通常我們看到有些人酒后就很容易犯這兩條大忌。

隨著年齡的逐漸增長漸漸學會了忍耐,隨著閱歷的不斷增長讓我們看清了生活不止眼前的茍且還有詩和遠方,隨著認知邊界的不斷外延明白了什么是第三選擇。

工作只是謀生的手段,人生的終極目的是讓自己不枉來世上走一遭,但是我們在人生前行的道路上往往干的都是舍本逐末的事情。為了最后發(fā)現(xiàn)人生空空如也!正如王陽明臨死前鎮(zhèn)定地說“我心光明,夫復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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