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稅務籌劃(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中)

問題一:為什么企業(yè)要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答:1.更新設備

? ? 2.盤活閑置資產

問題二:為啥可以進行稅務籌劃?

1.除考慮增值稅稅負外,還必須結合計算所得稅稅負。

2.涉及稅法規(guī)定可以免稅的條件。當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獲得的收益小于固定資產原值時,不用繳納增值稅

3.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銷售價格足夠高,其所獲得的收益必然超過應納增值稅額,納稅后的收益比選擇免稅銷售后的收益要高。

問題三:面對不同的選擇方案,企業(yè)如何進行稅務籌劃,以確定買主?

答:1.比較銷售價格(含稅)與固定資產原值,在高于設備原值的情況下,根據(jù)固定資產原值A和銷售價格S(含稅),求出升值率R

2.與平衡點升值率進行比較(R=1.92%,T=4%)(知識點:平衡點升值率的計算公式,收益額即不含稅銷售價格的計算公式)

3.當小于平衡點升值率時,應當選擇免稅價格;當大于平衡點升值率時,應當選擇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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