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黨論》是歐陽修在慶歷三年寫的一篇奏章,因歐陽修等人彈劾,夏竦、呂夷簡等被罷官,范仲淹等人執(zhí)政,即為“慶歷新政”。于是夏竦等人攻擊范仲淹等人為“朋黨”,歐陽修當時在諫院任職,寫了這篇奏章。
先看破題立意:
文章開篇即為:臣聞朋黨之說,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然后指出小人與君子朋黨的區(qū)別: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以同利為朋。這篇反駁夏竦朋黨之說的論辯從開頭就奠定了它的精彩,即:不否認朋黨,而是區(qū)分開小人與君子的朋黨,從而陳說君子朋黨之利,小人朋黨之害。從中可見破題之精彩,不否認朋黨,降低論證義務且不用大量舉證來扭轉事實(確實是朋黨),將主題拆分為二,既保全己方立場又能反駁對方。這樣就將論述朋黨之禍轉為論述小人之害,后者更為顯然也更對己方有利,同時升到道德層面的高度讓對方背負道德壓力無法辯駁。
除了破題,文章對于例子的應用也十分巧妙:
“紂有臣億萬,惟億萬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薄凹q之時,億萬人各異心,可謂不為朋矣,然紂以亡國。周武王之臣,三千人為一大朋,而周用以興?!庇门簏h則興,無朋黨則亡。用歷史上真實的例子說明君子之朋黨好在哪,是接著上面的論述強化己方立場,用的方法則是概念的轉換。細細品味,就會發(fā)現(xiàn)這里的朋黨等同于“團結”、“同心”,所以歐陽修其實是在美化“朋黨”,對其中會引起皇帝猜疑的地方避而不談,用團結、同心來代替,聽起來就容易接受多了。并且這里還有一個小的細節(jié),他用了一個三千人的大朋黨,實則是廣義化朋黨的定義,用這種極端的方法來模糊朋黨與團結的區(qū)別,模糊概念的轉換。
《朋黨論》精彩的是破題與舉例,而《縱囚論》在于同一事件的不同解析,用不同的可能性來提出新的觀點。
這篇文章是評價唐太宗釋放罪犯,與他們約定按期限自動回來受死這件事的,歐陽修認為這件事不合乎常情,不是信義恩德使然,而是上下互相的猜測欺騙:
前一種觀點認為,恩德感人至深,可以迅速改變人的品行,使罪犯能夠按期回來。
而作者認為,唐太宗能放罪犯回去,正是估計到了他們希望被赦免一定會回來;而罪犯也是估計到按期回去就會被赦免所以才會守信。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太宗竊得了犯人的隱情,犯人也知道了皇帝的想法。因此得出結論,這件事只是皇帝和犯人互相欺騙,沒有恩德與信義。
經他這樣解讀,是不是有點像博弈論呢,雙方都根據對方的舉動來做出決策。在辯論中反駁對方的例證,即可通過不同的解讀方式借力打力。

辯忠辯奸,辯善辯惡,辯真辯偽,為辨而辯,古代諫官深通此道。以辯論鑒賞,也是古文的另一美感與藝術價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