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謙卑的無知,自以為是的正確總有大批簇擁者的鞍前馬后。
搞法律的龐大從業(yè)者從不乏技術能力,即使無專業(yè)訓練的先天優(yōu)勢,也會有謀生手段的壓力使然,對于規(guī)則具有了然于胸的熟悉和日久生情的親切,社會總歸是常模世界,解決多數(shù)的案件僅需借助規(guī)則,輕松即可解決,略顯機械化的作業(yè),即使其中有可疑的節(jié)點,但是其大方向清晰明了。
當然,高度重復使用的規(guī)則,未必是絕對的合理的正確,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終于碰到復雜疑難案件,規(guī)則往往失靈,那么體系,歷史,意圖背后的原則浮出水面,對于原則的把控理解成了技術角逐的場域。但是技術關注的是細節(jié)審慎,邏輯推理的
還原真相抽絲剝繭的能力
目的還是手段,與其各自糾結,不如涇渭分明,劃清界限。
我們驚嘆于手藝的精巧,但是也僅僅是驚嘆。正真的震撼,撼動靈魂力量的,確實是包裹于藝術作品之內(nèi)具有思想的美感。
工藝品和藝術品但從技術角度品評并無二致。把技術賣弄于嘴上的心理咨詢師往往流于表面,實實在在解決問題的心理咨詢師你往往無法辨別其流派,淵源。
他懂精分的主客體,拉康的鏡像,也研究敘事療法,系統(tǒng)排盤和沙盤。
劍客的最高境界是手中無劍,所有的工具皆可為劍。
所有的心理咨詢實踐,法律審判實踐,或者說大部分的人文學科,攀登與山頂時靠的不是工具,而是了然于心的大空寂,大悲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