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父母是孩子的榜樣,其一舉一動、一言一行直接影響著孩子。有的父母做的是好榜樣,有的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起到的是反作用。
案例1:
兩個家庭的主婦有矛盾,兩家的孩子卻在一個班級。男孩在過生日時,家長買了蛋糕在班里請其他孩子一起吃,故意把女孩落下了。
別的孩子都有蛋糕吃,只有女孩沒有蛋糕吃。女孩受了委屈,女孩的家長很快買了一個蛋糕,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如此,矛盾越積越深。據說,后來兩家媽媽約架互撕。
父母不光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更是孩子學習的榜樣。這兩家媽媽的做法太不成熟,教會孩子的是什么?是以怨抱怨和睚眥必報。
如果僅僅是大人之間有矛盾,姑且稱之為賭氣、沖動,偏偏牽扯到孩子,況且還有這么多的孩子在圍觀,這給孩子造成非常差的影響。還約架,豈不是直接教孩子用暴力解決問題嗎?
有什么恩怨非得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呢?中國人素來講究寬容之道:“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宰相肚里能撐船”。
想想其他孩子及家長、老師又會怎樣看待這兩個孩子呢?真是一對目光短淺又沖動的媽媽。
案例2:
兩個男孩甲和丙是在同一個班級。一天放學,甲的媽媽騎著電動車帶著甲,乙的爸爸騎著電動車帶著乙。
路上,甲在電動車上不停地喊著乙的名字,并故意喊成諧音不文明的字,乙的爸爸讓甲的媽媽管一下自己的孩子,但她不以為意,輕描淡寫地說是孩子之間的事,大人不要小題大作。
乙的爸爸非常氣憤,便和甲的媽媽吵了起來。奈何乙的爸爸拙嘴笨舌,偏偏甲的媽媽伶牙俐齒、咄咄逼人。
最后,乙的爸爸被惹急了,把手揚了起來,在甲的媽媽激怒下,成功地打了她一巴掌。
最后報了警,甲的媽媽揚言在警隊有人,要告到對方丟了公職為止。最后,乙的媽媽找人調解,既給對方道了歉,又賠給對方一千元錢。一千元在十幾年前,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這是多年以前,發(fā)生在我班兩個孩子家長身上的事。若干年之后,才有人告訴我這件事,著實震驚了我,也顛覆了我的三觀。
首先,甲故意亂說,侮辱了對方的孩子,作為監(jiān)護人不去管教自己的孩子,反而怪對方爸爸跟小孩子計較。這是變相地慫恿。內心里肯定正洋洋得意,反正自己孩子不吃虧,受欺負、被捉弄的是別人家的孩子。如果換成她家孩子,估計早破口大罵了。
她認為自己孩子占了便宜,果真是這樣嗎?錯誤的行為不制止,長大后會愈演愈烈,若走上社會后還如此行事,當真會有人肯忍他,不吃虧才怪。
其次,乙的爸爸不夠理性。對方既不制止孩子錯誤的行為,還蠻不講理倒打一耙,這分明是市井無賴的行徑,還跟她理論,不知道好鞋不沾爛污泥嗎?遇到這種潑皮,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明知道說不過她,還不及時撤。這種亂叫別人名字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給老師來處理,明明占著理,卻被對方成功地激怒了,犯了“好男不跟女斗”的大忌。
其實,甲的媽媽很清楚他是拿著高薪的公職技術人員,有著體面的工作,極有可能打從一開始就想訛詐他。
第三,得了一千元錢,花著真得香嗎?打人是不對,人家在道歉的同時,也賤賣了自己的人格,這讓孩子以后怎么看待自己。將來會不會也學她,蠻橫不講理地亂訛錢,還難說?
當然,比這更甚的父母大有人在,一言不合就開罵,一拍不合就開打。畢竟,素質擺在那里,格局太低又豈能教出格局高的孩子。
所以,父母的格局決定孩子將來發(fā)展的高度。父母做事,請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