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擁有基本的理智和認知能力的人都必然會或多或少地反感那些不講道理、不講客觀規(guī)律的人。
在幾乎所有的正常情況下,不講道理、不講客觀規(guī)律的人全都會或多或少、或早或晚地對他們能夠接觸到的其他任何人造成妨礙,甚至很可能會在特定的情況下讓他人遭受原本完全可以被避免的損失。因為,他們的觀點或者做法很可能是錯誤、不切實際乃至有害的,他們的言論或者行為很可能是會侵害其他人的正當基本權(quán)益的,他們的個人想法、個人情緒更是很可能對其他人不公平乃至足以讓其他人遭受損失的。
在所有不講道理乃至不講客觀規(guī)律的人當中,只用“我覺得”衡量一切的人又是最典型、最容易讓任何一個與他們不一樣或者沒有共同利益的人反感的一種。在現(xiàn)實生活中,只要這些人處于自己能夠正常地發(fā)表觀點并且不會遭受實際損失的情境之下,這些人便會不停地、不分場合地宣揚“我覺得怎樣”“我覺得應該怎樣”“我覺得不應該怎樣”之類的言論,還很可能單方面地用這樣的言論向他人提出各種要求。他們當中的一部分人還很可能拒絕接受任何指正和反駁,更不會主動地分析任何具體的人或者具體的情境之間存在的不同之處,甚至很可能會在自己的觀點、做法被客觀標準或者客觀規(guī)律證明錯誤、不合適、不符合事實的情況下還繼續(xù)拋出諸如“我不懂,但我就是覺得怎樣”之類的令正常人完全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言論。無論是在表面特征上,還是在思維模式或者價值觀上,他們都和正常人存在顯著的差異,哪怕這些差異有可能很難被普通人主動地察覺。
只用“我覺得”衡量一切的人往往具備多種負面特征,包括但不限于無知、情緒化、自以為是、缺乏同理心、毫無邊界感。他們當中的幾乎所有人都會至少具備上述特征當中的一種,其中一部分人更是會具備多種乃至全部。
他們往往不具備很多正常人理應具備的實用性知識或者實際能力,也不同意或者拒絕承認某些領(lǐng)域當中存在的客觀標準,甚至可能不具備大多數(shù)正常人理應具備的真正常識、不懂得或者不接受某些完全可以被驗證的事實。
他們往往只用自己的個人想法、個人需求乃至個人情緒來決定自己的言行,從來不會主動考慮“它們是否適用于其他人”或者“它們是否適用于某些特定情況”,也不會考慮“其他人會不會接受”或者“其他人有沒有義務接受”,甚至可能認為不滿足他們的想法、需求、情緒的他人或者事實都是錯的。
他們往往覺得自己的個人想法、個人需求乃至個人情緒是最重要的,甚至可能覺得它們是唯一重要的,還很可能拿不出任何足以被其他人接受的正當依據(jù)。
他們往往會單方面地認為,只有他們自己有權(quán)隨意地向他人提出自己的想法、需求乃至情緒,其他所有人或者與他們不是同類的人都不能、沒有權(quán)利這樣做,哪怕他們拿不出任何“只有自己有權(quán)怎樣”的事實依據(jù)。
他們當中的一部分人甚至會覺得,其他人乃至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必須順從他們的標準,或者必須全方位地為他們的需求乃至情緒服務,尤其是某些主觀因素占比相對較大的領(lǐng)域當中的人、事、物。
幾乎所有無法及時地察覺或者根本不在意他們的這些特征的人,都可能會因為沒有及時地制止或者遠離他們而被他們干擾、妨礙,甚至可能會因為他們的言行而付出代價、遭受損失。
對于真正的寫作者而言,除少數(shù)難以用常理衡量或者判斷的特殊情況之外,只用“我覺得”衡量一切的人從來都是有害無益的,甚至很可能只能是自身的天敵。
人的情緒是復雜的,是多變的,是很容易在很短的時間之內(nèi)改變的,更是很容易因為很多難以控制、難以完全概括的因素而改變的。對于只重視自己的情緒、只以自己的情緒來決定自身言行的人而言,尤其如此。而且,在正常情況下,個人情緒往往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尤其不能認定“某些人比其他人優(yōu)秀”或者“某些人比其他人高等”。
在很多情況下,很多人的個人需求、個人利益也是很容易被諸多外界因素影響的,更是很容易因為難以完全概括的外界因素而改變的。很多人的個人想法更是如此。這意味著,幾乎沒有人能夠保證自己能夠一直完全迎合與自己存在足夠重要的不同之處的人,更沒有人能夠保證自己能夠一直通過這么做而獲利。
包括文學領(lǐng)域在內(nèi)的諸多藝術(shù)類領(lǐng)域,幾乎全都是主觀因素占比相對較多的領(lǐng)域,也是在很多方面都很難有足以讓真正的多數(shù)人都接受的統(tǒng)一標準的領(lǐng)域。正因為如此,它們本身和處于它們當中的創(chuàng)作者都很容易被某些愚蠢、糊涂、情緒化或者別有用心的人稱為“沒有標準”或者“不該有任何標準”,進而被這些單方面地把“主觀因素較多”等同于“沒有客觀標準”的人認定為“可以隨意要求”乃至“可以隨意攻擊、污蔑”。
只用“我覺得”衡量一切的人,不但很可能是把“主觀因素較多”等同于“沒有客觀標準”的人,還幾乎一定會是自認為“可以隨意要求一切”的人,甚至可能是自認為“可以隨意攻擊、污蔑一切”的人。他們的個人需求、個人想法、個人情緒更是難以被他們自己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精準地揣測并且時時刻刻地順從、調(diào)整的。哪怕在他們這個群體之內(nèi),他們當中的不同個體的個人需求、個人情緒也會存在諸多不同的差異,更會存在諸多無法避免的沖突。
僅僅只是具體到寫作這一類創(chuàng)作行為,不同的人之間可能出現(xiàn)的沖突種類便能夠多到難以完全概括。無論是“一群人要求作者必須用某一種格式寫一部作品,另一群人卻要求同一位作者必須用另一種格式寫同一部作品”,還是“一群人要求一部作品當中的某一個角色必須獲得某一種結(jié)局,另一群人卻要求同一部作品當中的同一個角色必須獲得另外一種結(jié)局”,都屬于任何一個提出這一類要求的人不可能用任何正當方法單方面地滿足自己的要求的情況。在這樣的情況下,除非現(xiàn)實環(huán)境當中存在強有力的、足以維持正當秩序的手段,否則,解決問題的方式只能是“比誰人多”“比誰力量大”,甚至可能是“比誰更能傳播言論”“比誰更能影響他人”。
然而,只用“我覺得”衡量一切的人不僅很可能不懂得“人多未必等于正確”,甚至可能會連“人多未必等同于力量大”和“人多未必等同于一定有話語權(quán)”都不懂、不接受。他們只會單方面地用他們自己的個人想法、個人利益、個人情緒來要求作者及其作品,甚至只會單方面地用它們來要求其他所有人。他們不愿意弄懂與自己不同的他人,不愿意弄懂他們不感興趣或者不接受的事實,不愿意弄懂不符合他們的需求的客觀規(guī)律,甚至可能連自己的真實情況都不懂、不想懂。
對于大多數(shù)真正的寫作者而言,無論是自己的創(chuàng)作目標,還是自己的創(chuàng)作方法、創(chuàng)作格式,或者是自身的個人感情、思想境界,都很難完全符合任何一種與自己差異過大的人的需求,尤其難以完全符合那些只用“我覺得”衡量一切的人的需求。除特殊情況之外,為那些人強行改變,更是很容易得不償失,甚至很容易一無所獲。
寫作的人,不僅要先弄清楚自己“寫什么”和“不寫什么”,也要先弄清楚自己“為誰而寫”和“不為誰而寫”??桃獾?、委曲求全地迎合不適合自己或者根本不可能帶給自己任何實際好處的人,是本末倒置,更可能一無所得。
提防和躲避自己的天敵,理應是所有擁有獨立自主地生存的能力的生物都具備的能力。人如果忘記乃至主動丟棄這樣的能力,是荒唐的、可笑的,甚至可能是危險的。
202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