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總是以人們尊敬或欣賞的人來代言產(chǎn)品,引導人們將對代言人的情感轉化為對產(chǎn)品的情感。就像消費者該關注產(chǎn)品的優(yōu)點而不是代言人的優(yōu)點一樣,人們應該剔除無關因素來謹慎地評價斷言。
via 《批判性思維》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有相同的疑問:廣告真的有用嗎?
很久很久以前,我覺得廣告是沒用的。
“當我傻呀,你做個廣告我就要去買你的東西么?”
不知道你有沒有這樣的體驗?
你想要買某類沒有用過或不熟悉的商品,有些是看過其廣告的,有些是聽都沒聽過根本不認識的,你會挑哪個?
就以飲料為例。
假如,你在一個陌生的城市(例如國外)旅游??诳柿?,走進一家商店去買飲料。走到貨架前你發(fā)現(xiàn),除了可口可樂,其他的一個都不認識,你會買哪種飲料?
意識到這點后才明白:哦,原來這就是廣告的力量。
以前,覺得那些廣告主好傻 —— 大把大把地往里砸錢,有用么?
后來才知道,是自己太Simple了。
廣告的目的并不是讓你看到廣告的當下就去購買,而是在你的思維里安插一個臥底,當你需要購買某類商品時,它就跳出來叫著喊著“買我買我”。
不管有沒有人買,先讓大眾對產(chǎn)品有個印象。
想起了之前看過的《How Google Works》里有這樣的一段:
廣告商開始有意將自己的廣告與完全不沾邊的用戶搜索詞條放在一起(比如,在搜索餐廳的時候,用戶會看到汽車的廣告)。由于用戶很少會點開這些廣告鏈接,因此廣告商不必付費,但由于用戶仍能看到廣告的標題和內(nèi)容,廣告商也就免費混了個“臉熟”。
“臉熟”很重要!
從某種意義上說,品牌是通過廣告建立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