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設計階段
進入公司后,如果項目分布范圍比較廣,一般會有測試分析師對不同項目做不同的測試策略。
功能測試階段需要的基礎輸入文檔有:《需求規(guī)格說明書》、《產品概要設計》《產品詳細設計》《設計文檔》、設計圖、項目代碼、構建版本等。
功能測試的輸出物有:《測試內部草稿》(僅作為測試團隊內部使用、成員協同編輯)《測試計劃》《測試用例》《缺陷報告》《功能測試報告》《測試總結》《測試知識庫》修訂版(僅作為測試團隊內部使用)等。
其中,功能測試計劃可以參考《一份標準的測試計劃包含哪些要素》中的關鍵內容元素;測試計劃完成后需要由不同角色的負責人來審核,如測試架構師、開發(fā)人員、測試Leader、測試分析師等,審核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
《測試用例》文檔根據計劃中分配好的模塊及策略進行設計編寫 ,編寫設計用例時,一定要參考公司的歷史用例版本,確定用例順序、模塊信息、編號規(guī)則、上傳到版本控制平臺前如何合并等,具體的用例編寫規(guī)則另推文再詳述。
測試用例完成后需要評審,參與人員有項目經理、產品人員、相關開發(fā)人員、測試人員,如果需求是運營人員發(fā)起的,則運營人員也需要參加。
測試執(zhí)行階段
測試人員接收到構建好的測試版本后,首先要進行可接受性測試(Acceptability Testing,之前在測試術語中有提及),驗證通過后,才可以開始功能測試;否則如果有崩潰或阻礙核心流程的問題,則測試暫停或測試退回。
執(zhí)行功能測試用例時發(fā)現的所有缺陷都需要記錄在統一的缺陷管理工具,并及時跟蹤。
另外,功能測試的執(zhí)行流程需要依據項目的開發(fā)模式來確定,這點在上節(jié)中有提及,同時測試計劃中有列出過。
執(zhí)行過程中,一定要按照計劃中定義好的進入與退出標準來嚴格執(zhí)行,避免遺漏。同時在驗收階段中要與客戶緊密聯系,及時跟蹤用戶提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