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國”為什么小而貧?
——談命運及“可為空間”
若將“主體意識”比作“國王意識”,將每個人的世界比作一個國家,那么,如果我和我的同桌小明比較,小明的國家是個富庶的超級大國,而我的國家是個貧窮的彈丸小國——也就是說,和小明比,我的“國”小而貧窮,那么,為什么?為什么我的國家是現(xiàn)在這樣的國力情況?
“覺醒”的國王渴望自我了解,探究原因:為什么我的人生是現(xiàn)在這般境況?這一問,涉及到人的命運問題。
1
人生境況,是“三方合力”的結(jié)果。這“三方”分別是:上天、社會、我。
上天,主要是在先天上決定我的體質(zhì)外貌、天賦才能、原生家庭,以及在后天上影響我的際遇、運氣等。
社會,主要是其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在影響著人的命運。
我,并不是影響自身命運的“唯一”因素,而是“其中之一”。
當(dāng)我這個國王面對本國與小明那國的國力差距時,會去分析背后的原因:是因為我這個國王不夠勤奮嗎?還是昏庸無能?抑或國策有誤?還是因為我國先天地理條件、自然資源不如小明那國?或者是因為歷史、國際環(huán)境等原因?……
“覺醒”了的國王,會不斷自我了解,深入研究自我,理解自我。
2
如果我探究過原因后發(fā)現(xiàn),我國的貧窮落后,并非因為我這個國王不如小明那個國王勤勉、能干,而主要是我國地理條件惡劣、自然資源匱乏,又頻遭天災(zāi)所致,那么,如果我義憤填膺,終日怒罵天之不公、厚此薄彼,則是不明智的。
首先,命運無所謂公不公正。
公正,是給人應(yīng)得,等利害交換。命運,并非由一個具有人格的“老天爺”或“上帝”之類的神的存在,在那里主宰分配。而且,這種分配也沒有人們之前的付出作為分配的依據(jù),即付出與回報的交換。所以,命運無所謂公正或不公正一說。
再者,命運向來是不由分說的,抱怨沒有用。(雖然有時想不抱怨很難。)
我,是先天與后天、天力與自力的綜合體。天賦的、非自力的東西,也是我的一部分。天賦予的不幸,不是我的過錯,但后果要我承擔(dān);天賦予的幸運,不是我的功勞,但好處讓我享有。硬幣的兩面都要承受。這看起來也是一種公平??蓡栴}是,如果一個人的命運好壞參半,或處于一般人的水平,還好接受。倘若一個人命運中不幸頗多頗重,而幸運很少,接受起來便不容易。若再瞧見這世上總有些上天的寵兒,好運極多,不幸極少乃至沒有,一生平順幸福,接受起來就更難。
可命運就是人與人之間存在天壤之別的。有的人就是得天獨厚、借天之力、天之功,比你幸運。在不可為的地方,必須認命。如此,才能在可為的地方,決不認命,去積極改善。
當(dāng)然,越是不幸運的人,越難以與命運和解??扇暨€有求生意志、上進心,還不愿放棄人生,就需終有一天能想通看透:于不可為之處抱怨較勁,無濟于事,撼不動上天“以萬物為芻狗”的非有情非無情。唯有于可為之處積極作為,在“可為空間”做自己命運的“主人”,才能逐漸改善命運。
3
最后,來說一下“可為空間”。這是筆者提出的一個概念。
可為空間,是指每個人基于自己命運的起點條件,能付出努力去作為的最大范圍。即,最大可盡力空間,最大能作為空間。
需要注意的是,可為空間強調(diào)的是人能自主作為的最大范圍,而非個人所取得外在成就的大小。畢竟“能盡”的人事并不等同于“能達”的人事,愛拼不一定都會贏。一個人只要最大程度竭盡了自身的可為空間,即是圓滿了自己的人生。因為竭盡全力,能做已做,所以此生無憾,無愧己心,無愧天地。
對于不可為空間,那些天賦的、非自力所能為的部分,如果自己不行,那么,承認自己不行,但不行得問心無愧,沒有自己的過失責(zé)任。相反,對于可為空間,如果自己不行,則需要反省。
可為空間,令人知“限”。但此一知“限”,不僅不會限制人的發(fā)展,反而能促進人的發(fā)展。因為它使人立足自身命運的起點條件,清楚可為與不可為,使人的精力從不可為、不重要的事情上撤回,匯攏聚焦在可為、可控的事情上,全神貫注、全力以赴地去創(chuàng)造,如同放大鏡匯聚陽光可以迅速燃火一般,因此能更快成長、進步,有所成??蔀榭臻g的知“限”,令人知“止”,而后能“定靜安慮”,最終有“得”。
關(guān)注可為空間,能引導(dǎo)自我設(shè)定合理目標(biāo),有的放矢,高效成長,能鼓舞自我付出最大努力,發(fā)揮最大潛能,去成為可能成為的最好自己,去實現(xiàn)可能實現(xiàn)的最好人生,從而使自我得以安放,人生得以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