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論
海德格爾哲學的根本問題是以對“在”的研究為核心的本體論問題。海德格爾認為,哲學的基本問題是“存在”問題。兩千多年來哲學家們也談?wù)撨@一問題,但沒有人真正理解它的意義。那么什么是存在呢?“存在”一詞來源于“existere”,意思是“出現(xiàn)”。在英文中,“existence”意思是“生存”、“生活”。
海德格爾首先對傳統(tǒng)的本體論觀點進行了批判,然后用現(xiàn)象學的方法建立了新的本體論。海德格爾區(qū)分了“在”和“在者”這兩個概念?!霸凇笔侵复嬖谖锏娘@現(xiàn)、在場,而非具體的、現(xiàn)成的存在物;而“在者”是指已有的現(xiàn)成存在物,包括一切已顯示出其存在的、現(xiàn)實的或觀念中的事物、現(xiàn)象。他還認為,“在”比“在者”具有優(yōu)先地位;沒有“在”,就沒有“在者”。海德格爾認為,傳統(tǒng)的形而上學有一個共同的、根本性的錯誤,就是拋開了對“在”的研究,或者以對“在者”的研究代替了對“在”的研究,結(jié)果導(dǎo)致了千年之蔽,“在”本身被遺忘了,思想失去了根基,傳統(tǒng)形而上學哲學家們所建立的本體論只能是無根的本體論。因此,存在哲學的第一要義就是要喚醒人們真正地研究“在”的問題。
海德格爾認為,有根的本體論只有采用胡塞爾創(chuàng)立的現(xiàn)象學方法才能建立起來。為獲得真理,只能運用現(xiàn)象學的直觀方法,即借助于人的內(nèi)心體驗來展現(xiàn)、澄明人的“在”本身。由于這種揭示、澄明就是對“在”的意義的解釋,所以海德格爾的現(xiàn)象學又被稱為解釋學的現(xiàn)象學。
海德格爾強調(diào),用現(xiàn)象學的方法揭示“在”的意義只能通過揭示人的“在”來達到與其他的“在者”相比具有特殊的、優(yōu)先的地位。因為只有人這種“在者”才能成為“在的問題的提出者和追問者,并揭示出“在者”的“在”的意義。為了把人的“在”區(qū)別于一般其他“在者”的“在”,海德格爾創(chuàng)造了一個新的詞匯“此在”。在研究其他“在者”之前,必須首先追問“此在”。
2.此在論
“此在”,意思是“在那里存在或在特定位置上存在”,也就是指在特定位置上的個人或自我的存在。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中指出,“此在”就是“人的在”,“總是我的在”。他認為,人的存在是我們所接觸到的唯一本體人這個本體永遠是中心和決定因素,其他的一切都是人這個本體的形式、“此在”本身的一個性質(zhì),都是離不開人而存在的。海德格爾認為,“在世”是“此在”的基本狀態(tài)因為“此在”和其世界是不可分的,他與其他事物和其他人同時出現(xiàn)、同時在世。這意味著“此在”與其世界處于渾然一體、不分的關(guān)系中;而哲學所談?wù)摰摹笆澜纭币仓荒苁桥c“此在”渾然一體并為“此在所領(lǐng)悟和揭示的世界,是“此在”所在的世界。
海德格爾強調(diào),“此在”是一種先行于自身的存在,它總“是其所不是而將要是”的存在:人總是不斷超越自己,不斷選擇、設(shè)計和籌劃自己,總是按照他的可能性而存在。這是“此在”的先天決定性。因此,人注定了是自由的,注定了必須自由選擇。
3.煩畏論
海德格爾認為,作為“此在”的人,是被“拋入”這個世界的,而這個世界又是一片虛無;人在這樣的虛無中是孤獨的、無依無靠的,不可避免地要陷入煩惱、畏懼之中;這樣就不得不把存在的不可能性,即人的死亡,也作為一種發(fā)展的可能性。因此,海德格爾認為,煩惱、畏懼和死亡是人的存在的基本狀態(tài)。
“煩”是在世的“此在”的基本結(jié)構(gòu)。海德格爾認為,作為“此在”的人總是處于不斷活動中的存在,總是處于不斷與外物、他人發(fā)生各種關(guān)系的過程之中。這一過程就是“煩”。人生在世就是煩心的過程,這是人的存在的本質(zhì)規(guī)定性。
“煩”又分為兩種:一是煩忙”,是指“此在”與他物發(fā)生關(guān)系的狀態(tài);二是“煩神”,是指“此在”與他人發(fā)生關(guān)系狀態(tài)。
“畏”是“此在”的基本情緒。海德格爾認為,人是一種自由的存在,但是,而對這種自由人卻并不感到幸福,反而有一種茫然失措的惶惑和無家可歸的孤獨,產(chǎn)生一種無可名狀的恐懼。這種恐懼,海德格爾稱之為“畏”?!拔贰迸c“煩”緊密相關(guān);“畏”也不同于“怕”?!芭隆笔侵赶蚰撤N確定的東西,而“畏”則完全不確定,它不知“其所畏者是什么畏啟示者虛無,虛無卻非沒有,而是作為可能性的在世”。換句話說,“畏所畏者就是在世的、在本身”。海德格爾把“畏”看成是沉淪和異化的根源。“畏”永遠存在,因此人也永遠無法逃脫惶惶不可終日的命運。
海德格爾認為,死亡是哲學的永恒命題,研究哲學就要研究死亡,“哲學就是對死亡的研究”。他認為,死是此在最本己的、無關(guān)涉的不可超越的可能性,因為它行將到來而又尚未實現(xiàn);而每個人的死又總是他自己的死無人可以替代,任何人都逃脫不了。所以,“此在”的自由就是面向死亡的畏死的自由面對行將到來而又僅屬于自己的死,人就不得不超越身外的一切而關(guān)注自己的生,關(guān)注自己存在的獨特性,就會領(lǐng)悟到原來為之煩的一切不過是過眼煙云,最該關(guān)注的就是自己具有獨特個性的生命。于是,人就能領(lǐng)會到他生的意義。正因如此,“先行到死中去”(向死而存在)就能使人嵌入死的境界,領(lǐng)會本真的自我的存在。
4.共在論
海德格爾繼承了胡塞爾晚年提出的“交互主體性”思想,在“存在”的大廈中對人的交往進行獨特的本體論研究。海德格爾認為,世界上沒有與他人交往的絕緣之我是不存在的。人在世界上不僅要與形形色色的物打交道,而且必然與許許多多的他人打交道,與他人共同存在,共同在世,此謂“共在”。海德格爾說:“此在就是相互并存的存在,與他人一道存在:與他人在此擁有這同一個世界?!币虼耍说拇嗽诰褪且环N共在;共在是主體的一種必然的生存方式;自我與他人在交往中構(gòu)成一定的共同體,即“共同世界”??梢?,海德格爾充分肯定了人的存在的社會性的一面。
海德格爾非常重視交往中的個體在共同體中的“非本真狀態(tài)”,指出主體在與他人的“共在”中有著喪失自我、喪失本真的危險性,并試圖尋求一條通往本真的道路。海德格爾指出,“共在”在本質(zhì)上就是“生存論上的‘為他人之故而存在,④因而自我在共同世界中往往不能領(lǐng)會自己的獨特存在,往往在與他人的交往中忘卻自己、迷失自我,處于他
人可以號令的范圍之內(nèi),常常以“他人”的身份來考慮自己、籌劃自己的生活,放棄了自己生活的獨立性。這樣,在共同體中,自我受制于他人,喪失個性遠離本質(zhì),人云亦云,人行亦行,消融在無個性的“常人”之中。于是,此在的自身存在就這么無聲無息地被“他人”和“常人”取走了。海德格爾將“此在”在日常生活中的這種狀態(tài)稱為自我的“非本真狀態(tài)”,是“主體的沉淪”?!耙驗榇嗽趶谋举|(zhì)上沉淪著,所以,依照此在的存在機制,此在在不真’之中。”①在海德格爾看來,此在從本質(zhì)上講是必然要走向“非本真狀態(tài)”的,沉淪具有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它對于此在本身是一種無奈的境遇。
然而,在海德格爾看來,人總是要走向本真的。其依據(jù)是:一是人區(qū)別于物的根本點就在于他能夠領(lǐng)會到自己的獨特性、回憶自己的過去、審視和籌劃自己的未來;人總是具有批判非己、超越自我的能力,具有作為自由和獨立的個體生存的能力,換言之,每個人均內(nèi)在地蘊含著與他人相異的特質(zhì)。二是在人生過程中,非本真導(dǎo)致自我忘卻了其特有的唯一性,忘卻了自己的獨立性和創(chuàng)造性,忘卻了自己在交往中的內(nèi)在自由,導(dǎo)致了日常生活的非時間性,歷史和時間在這里停止了。雖然我們不能把沉淪理解為一種墮落它是此在本身的一種規(guī)定性,但沉淪終究是與人的本性相違的,否則就無所謂“非本真”了那么,人如何才能擺脫沉淪、走向本真呢?海德格爾認為,對本真的死亡的領(lǐng)會搭起了一座由非本真狀態(tài)通向本真存在的橋梁。在這里,死亡主要不是指一個確定的事件,而是指一種可能性。正如海德格爾所說,“人是向死的存在”,“死亡隨時隨刻都是可能的,何時死的不確定性與死的確定可知是通行的”。②面對著這種特殊的可能性,人處在畏的情緒之中。海德格爾認為,這種對死的畏,對人的生存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死雖然不可逃避,不可超越,然而在死之前,存在著“此在”可實現(xiàn)的其他各種可能性。對死的必然性的領(lǐng)會可使“此在”從沉淪和異化中醒悟過來,積極地自我謀劃,自我設(shè)計,以便實現(xiàn)獨特自我。因此,在海德格爾看來,自我只有通過自己的心理體驗,特別是對人生之大限死的領(lǐng)會和由此引發(fā)的決斷選擇,才能回歸自身,從非本真的在世走向本真的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