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讀「水滸」,每個章回似乎都少不了酒肉,故常與人言,此書開胃。讀之,頗能勾起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之快意。?
一日讀到"風雪山神廟"一回,興之所至,乃買回大肉親自烹之,實則為一通亂燉。滋味很是一般,但足可配得此章回。酒是自然少不了的,熱天多數(shù)為冰啤,解渴消夏。一回書,兩盤肉,三杯酒,雖是一人食,也是有味。
古之渾酒,酒精度數(shù)不高,不似今之白酒高烈,而更接近于如今米酒、啤酒的度數(shù)吧。因此這酒很適合大碗暢飲,冬宜熱篩,夏可涼飲,行者武松也能在喝完十八碗后繼續(xù)走直線上山。
「水滸」之大塊肉,大有學問。山野小店,多牛肉。初讀時很是不解,牛肉在大宋如此尋常?而「水滸」以外的大宋,似乎很少見牛肉出場。后來細查才得知,牛肉之于「水滸」,是大有講究的。
宋時,牛是耕地之物,且數(shù)量有限,國家有法律專門保護耕牛,老百姓不可私宰,宰之則為犯法?!杆疂G」者,講的就是聚眾犯法的事,因此吃牛肉就成了好漢們的一個反叛標簽。且窮鄉(xiāng)僻壤的小店,多牛肉,而鬧市的酒肆中,牛肉是上不得臺面的,就是為了不犯法。
武行者過景陽崗,山林小店,篩酒十八碗,可以切好幾斤的牛肉大口吃。林教頭初到草料場,去沒人管的鄉(xiāng)間小店沽酒,不光在店里吃了盤牛肉,還能打包帶走。而宋押司在潯陽樓喝酒,菜肉很是精致,有肥羊、嫩雞、釀鵝、精肉,唯獨不見牛肉。一來潯陽樓名揚江州,酒肆斷然不敢公然賣牛肉;二來宋押司此時還屬守法良吏,自然也不適合吃牛肉。等到后來宋江上得梁山,落草為寇,則是殺牛宰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何等熱鬧。
地方對了,身份對了,牛肉自然就端上來了。小小之牛肉,潤物細無聲,足見魔鬼都藏在細節(ji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