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中的初中,很難忘,也很難以啟齒,我偷過別人一副眼鏡,只因為看上別人的鏡框,不懂那時候的我為什么對別人的東西有這么惡心的想法,自己家也不是買不起,現(xiàn)在想來,應(yīng)該是那時候母親在錢這方面給我灌輸了一種想法:除了學(xué)習(xí)上的東西其他都別想買。
后來,機緣巧合,那個眼鏡是我好朋友的同學(xué)的,我好朋友告訴了她同學(xué),于是我這個小偷被發(fā)現(xiàn)了,起初,她們班班主任找我,問是不是我偷的,出于害怕我沒承認,接著,我的班主任當著全班的面叫我別撒謊,后來兩個班主任一起找我,說賠兩百給別人,我回去告訴了媽媽這件事,媽媽沒讓我失望的罵了我打了我并給了錢,記得當時小偷我的眼鏡是六百多的,多嘲諷!
從頭到尾我都沒講過經(jīng)歷了這件事的小偷我內(nèi)心有什么想法,后悔是肯定的,如果給我一次回到過去的機會,我一定不會去碰別人的東西;從客觀的角度評價我那個朋友,她做的沒錯做的很對,當然了,說不怪她是不可能的,因為從那以后我很怕上學(xué),自卑到了極點,但我謝謝她舉報我,因為說不定縱容了我那一次,未來的我指不定會成為多垃圾的人;至于我的班主任,如果她當時能用更好的辦法解決這個事,我沒齒難忘。
折射到教育孩子的問題上來,對于給孩子錢這事,不可給太多也不可給太少,這個控制幅度視自身情況來定,孩子都是對外界的東西充滿了向往,像我媽媽一樣給太少甚至一分都不給,導(dǎo)致我對事物有了扭曲病態(tài)的想法,相反給太多,孩子的心就飄了。
寫這些字也不是為了怪誰,誰都不應(yīng)該怪,最該怪的是自己,沒有文字功底,就是覺得想說出來大家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