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可以照亮世界

山頂洞人遺址的灰燼層有六米多,顯而易見這是祖先在掌握了光明之源后的歷史遺證。光明驅(qū)散黑暗(物理上當然不是)給人溫暖和希望(人一廂情愿的想法)植物也向著光源生長。這一切肉眼可見的光明是物質(zhì)上的光明。

我們藉由一個或者多個光明的物質(zhì)去照亮一個或者多個不光明的物質(zhì)。黑暗消失了嗎?沒有!我們只是盡力增加了光明的物質(zhì)源,減少了非光源物質(zhì)所處的黑暗狀態(tài)。那么,是否可以暫時結(jié)論:光明與黑暗只是一個相對關(guān)系,不是絕對關(guān)系。好桑心,物質(zhì)上的黑暗無法消滅。

人類是向往光明的,政治家思想家各家各派都以光明為目標,各國詞語不乏贊美,用各種物質(zhì)表現(xiàn)方式證明它的存在。而這個光明是看不見的,只能感受。這個看不見的光明是思想上的光明。

政治家說:我們要舉起光明的火炬,照亮世界每一個角落!

于是群起追隨為之奮斗,革命終于成功卻發(fā)現(xiàn)依然有貧窮,疾苦,層級……和我們曾經(jīng)反對的現(xiàn)實世界只有形式的變化沒有本質(zhì)的區(qū)別。哪里出錯了?好像哪里都沒錯!火炬的光芒不夠光明?也不對,革命的光明照亮了億萬人!理想的光明只是相對實現(xiàn)沒有絕對實現(xiàn)!也不可能絕對實現(xiàn)!問題始終都在,換個平臺問題就換個方式出現(xiàn)。

黑暗伴隨光明,只有量的增減沒有質(zhì)的轉(zhuǎn)變。此消彼長,相對存在而非絕對獨存。這是社會整體的思想上的光明,黑暗無法消除。

社會是由人構(gòu)成,個體的人追求個體思想上的光明從而達到個體的光明。個體的人作為社會的基本組成細胞存在。

個體的人的思想可以光明嗎?通常我們把支配人個體向有利于個體自身的思想稱為陽光,反之則是陰暗。陽光的思想讓人奮進開放,陰暗的思想讓人退縮封閉。

陽光和陰暗思想的初始點和終點都是個體的人。兩種思想來自于人對世界的認識自身的認識做出的個體對于世界征服能力的評估,這種自我評估的征服力的量產(chǎn)生自信和恐懼。

自信能讓個體獲得更多資源;恐懼能讓個體獲得更多保護。而人類的思想時時都處于自信與恐懼之間徘徊。所以,我們在做事的同時也放棄了很多陽光或者陰暗,因為我們有時候做事也會恐懼,有時候自信滿滿。

作為細胞存在于社會的個體人也只能相對光明無法絕對光明。黑暗也沒消失。

是否很沮喪?其實不必!就像對于生物體的死亡遲早會到,而人類也從沒坐以待斃消極對待。正因為有了黑暗恐懼人類才奮力追尋光明自信!

而我們也只需要多一點自信少一點恐懼;盡力光明驅(qū)除黑暗。每個個體人的光明多了這世界的黑暗也就少了。

此心若明亦復(fù)何言----------王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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