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們共讀《次第花開》第二章:安樂。
在上一章中,我們討論了我執(zhí)、因果和無常,那么怎樣才算安樂呢?放下我執(zhí)就會安樂嗎?說到底,安樂是一種心的感受。
有沒有經(jīng)常問問自己:“你現(xiàn)在感覺如何”?有時候我們不快樂,只是自己以為不快樂而已。再普通的人,再平凡的生活也會充滿快樂。安靜的坐下來觀察自己的呼吸,你就會體驗到每一次氣息的吐納都充盈著喜悅的能量。
痛苦源于我執(zhí)和法執(zhí),就是對自己的執(zhí)著和對周圍事物的執(zhí)著。痛苦消失就是快樂。在上一章中我們講過,“我”既不是我自己的身體,也不是我自己的心,簡單地說,我沒有一個絕對的存在。
你可能對地球那邊美國大選的進展情況了如執(zhí)掌,但是卻不知道自己身心的真實需求和感受,也就是說這個世界上最陌生的人就是“自己”。此時此刻自己感覺怎么樣?是飽還是餓?是冷還是熱?是疲倦還是精力充沛?是安靜還是躁動?時刻觀察自己的內(nèi)心,你的痛苦就會越來越少。比如:你在疼痛時,集中精力去觀察它,你會發(fā)現(xiàn)疼痛慢慢會緩解;憤怒的感覺從小火星,變成火苗,再到大火燃燒,如果你從小火星開始就留心觀察,那么你就是個觀眾,沒人幫忙點火,自然憤怒就會平息。所以我們體會到了覺察當下,保持正念的力量。
當我們的負面情緒開始時,我們要安住在其中,而不是壓制它,這也能幫助我們培養(yǎng)菩提心。我們的很多問題都在于永遠對自己不滿意,我們要學會用和平的方式和自己相處,快樂的人生是從接受缺憾開始的。為了追求生活的富足安逸而苦惱或者忙的忘記去生活的,大有人在。
幸福是一種能力。在生活中,我們需要做的是減法。把快樂寄托在向外求上,就像喝鹽水解渴一樣,得到的越多越不滿足。上一章我們說過,人生八大痛苦之一是:求不得。想要的得不到或者得到了還想要,都是非常痛苦的。
王陽明在青年時期學習朱熹理學的格物(探究外物)后才明白,快樂從心而求。他在龍場悟道時的四句教: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即是此理。
從物質中獲得幸福的時代已經(jīng)結束了。我們要的喜悅是平等安樂,在內(nèi)心感受到滿足時便是安樂的。我們之所以不快樂,是因為我們有慣性思維,不允許疾病、災難,來打斷我們慣常的思維方式。
我們應該知道,世間萬物時刻處于變化中,而我們本能的想追求安全感,確定性,這就意味著生活往往不會順我們的心,那便是痛苦的根源。如果你承認無常是生命的規(guī)律并去接受它,那么你就會放松下來并感覺到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