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偏頗的想法:
我一直覺得婚姻是愛情的另一種形式
兩個相愛的人在恰當?shù)臅r機都有了結婚的想法,那就結
在恰當?shù)臅r機達成共識想要增加新成員,那就生
因為相愛,所以才共同創(chuàng)造有兩人印記的新生命,這里面所有的步驟都是由愛推進的,包括孩子跟誰姓這件事,只要兩個人商量好就行了
你覺得孩子冠母姓更為合適,那只要跟你老公商量好就行
反之冠父姓也一樣,但你不能用自己單一的想法要求其他女性該如何使用冠姓權,也不能說所有讓孩子冠父姓的女性都不注重冠姓權
再者,把獨立和冠姓這兩件事聯(lián)系在一起更是扯淡。